弹药例修订拟4月交立会 邓炳强:3D打印真枪或违法

更新时间:03:00 2025-02-05 HKT
发布时间:03:00 2025-02-05 HKT

  政府拟修订《火器及弹药条例》,以落实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关于打击非法制造和贩卖枪枝及零部件的补充议定书,完善本港对火器元件或弹药的规管。立法会保安事务委员会昨日讨论相关安排,保安局局长邓炳强表示,建议修例后将非法贩运和制造火器或弹药定为独立罪行,令刑责更加清晰,最高可判监禁20年,而任何人除非是以生意或业务方式制造火器、且领有经营人牌照,否则制造火器或弹药亦会干犯非法制造火器罪。他指出,如果利用3D打印制造真枪,亦有机会违法。当局拟于今年4月向立法会提交条例草案。
  昨日立法会会议上,邓炳强表示,过去5年,本港有12宗检获完整火器的案件,涉及31件火器;亦有2宗破获制造枪械案,只涉及制造气枪;以及3宗贩运完整火器案件,大部分从欧美国家邮寄到港。他续称,海关在堵截这些枪枝或配件做了大量的工作,包括利用科技,以大数据及人工智能去辨识高危地方或店舖的包裹,以风险为本加强抽查。
最高囚20年  制造火器须领牌
  选委界议员吴杰庄关注,由于科技发达,无论3D打印或人工智能技术十分普及,令想犯法的人或可于网上下载使用方法,在家中或秘密工场中打印,当局会否有方法收集情报,以打击这些罪行发生。
  邓炳强回应指,有关3D打印,他形容是技术的一种,如制造出真枪,就属于非法制造枪械,若只做气枪,亦涉及制造枪械的法例,可处理相关情况。
  另一选委界议员周文港则关注当局如何定义「制造」,问到改装是否属于制造的一种,举例有些气枪经改装后与真枪无异,是否属于「制造」。他又称,新加坡法规涉及10支或以上枪械才属于非法贩运武器,香港将如何定义。
议员关注改装气枪会否纳规管
  邓炳强表示,「制造」是包括制造和组装,重申法例的初心是针对制造真枪的人,防止真枪出售地下市场,对于改装枪他指不属于枪枝议定书规管,但在本港法例有规范将仿制火器改为真火器。至于非法贩运武器,他指在香港一支都属于犯法。
  修例亦建议,在制造火器时,须在火器上标识制造商名称、制造国家及序号;当进口火器到香港,须在火器上标识进口国家及进口年份,违反最高可判囚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