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拍机密文件外传 银监女员工判缓刑
更新时间:03:06 2019-05-08 HKT
发布时间:03:00 2019-05-08 HK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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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岛日报报道)中国银监会一名八十后女员工,前年因将尚未公布的金融业资产管理行政法规草案分享给友人,去年被河北衡水法院以「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定罪,判处入狱一年、缓刑一年。近日曝光的法院文书中提到,泄密文件打乱金融工作部署,被美国彭博新闻社北京分社获悉后,向中国人民银行发传真申请采访,造成「恶劣影响」。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本周一披露该案一审刑事裁判书,三十三岁的被告李某本为河北廊坊银行总行女员工,二〇一六年开始被中国银监会法规部法制顾问处借调,来到北京工作,负责法规部日常文件的处理工作。二〇一七年二月十六日,银监会收到人民银行一份保密文件,是关于正在制定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征询意见。李某将文件打印出来,并且在次日在和廊坊银行同事谈工作内容时,将该文件拍照,并发送给对方。之后文件就在微信中传播扩散。
河北省衡水市冀州区人民法院认为,李某在明知该文件首页写有「机密」字样的清况下,仍然将文件拍照外传,「最终造成涉密信息在互联网上被大范围公开传播,而美国彭博新闻社北京分社获悉后,给中国人民银行发传真申请采访。造成恶劣影响」。
国家保密局密级鉴定书亦指出,该材料泄露后,打乱金融工作部署,破坏了国家机关正常运转秩序,将政策意图提前传递给金融市场,可能导致部分金融机构的监管套利行为。法院指李某违反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已构成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鉴于其能够自愿认罪,对其从轻处罚。
值得注意的是,网信办审查网络信息的覆函也被法院公开列为证据之一,覆函详述了网信办如何接到人民银行办公厅来函,应急局立刻对相关信息「进行严格管控」,二十四小时内「查删封堵」新闻、微博、微信等一百余条信息、拦截图片两张,删除解读信息二十多条。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本周一披露该案一审刑事裁判书,三十三岁的被告李某本为河北廊坊银行总行女员工,二〇一六年开始被中国银监会法规部法制顾问处借调,来到北京工作,负责法规部日常文件的处理工作。二〇一七年二月十六日,银监会收到人民银行一份保密文件,是关于正在制定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征询意见。李某将文件打印出来,并且在次日在和廊坊银行同事谈工作内容时,将该文件拍照,并发送给对方。之后文件就在微信中传播扩散。
河北省衡水市冀州区人民法院认为,李某在明知该文件首页写有「机密」字样的清况下,仍然将文件拍照外传,「最终造成涉密信息在互联网上被大范围公开传播,而美国彭博新闻社北京分社获悉后,给中国人民银行发传真申请采访。造成恶劣影响」。
国家保密局密级鉴定书亦指出,该材料泄露后,打乱金融工作部署,破坏了国家机关正常运转秩序,将政策意图提前传递给金融市场,可能导致部分金融机构的监管套利行为。法院指李某违反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已构成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鉴于其能够自愿认罪,对其从轻处罚。
值得注意的是,网信办审查网络信息的覆函也被法院公开列为证据之一,覆函详述了网信办如何接到人民银行办公厅来函,应急局立刻对相关信息「进行严格管控」,二十四小时内「查删封堵」新闻、微博、微信等一百余条信息、拦截图片两张,删除解读信息二十多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