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处理雇员赔偿纠纷(二)

上期谈到,虽然香港已有雇员补偿法例和清晰的处理指引,但每年仍有数万宗雇员赔偿纠纷。由于处理时间冗长,这类纠纷往往令雇员、雇主和其他参与的人员都十分疲惫。今期,我们会继续讨论现行处理雇员赔偿纠纷程序的限制和改善的方法。

很多时,因工遭遇意外以致受伤或死亡的员工或家人,都受到悲伤和惶恐情绪所困扰,加上不了解雇员赔偿程序和其他「有心人」影响,容易而对赔偿产生不合理的期望。另一方面,受保的保险公司代表一般只会按习惯的赔偿程序跟进处理,所以大家都不愿意在初步阶段和解,继而进入以法庭程序解决。按照工伤赔偿个案的经验,雇员补偿条例下的索偿,法律程序需时由半年至两年时间不等,至于普通法下的工伤疏忽索偿,时间就更加长,由一年到三几年不等。在这样费时的诉讼过程中,无论对员工、家人、雇主和保险公司都会构成不可逆转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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