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话|正视网上欺凌 是否需立法?

科技发达,为我们的生活带来不少便利,互联网和网上社交平台更拉近人与人之间的距离,把很多以往认为不可能的事情变成可能。但另一方面,若没有妥善运用和监管,科技随时为使用者或社会带来巨大的伤害。

(图片来源于网络)

过去多年,全球不少国家和机构都做了研究,指出网上欺凌越趋普遍,社交媒体更是重灾区,对年青人造成的伤害比传统欺凌更大。例如有研究显示,65%的社交媒体使用者即使看到网上暴力,也会视而不见;35%的使用者经常在网上发表一些攻击人或事的言论。针对香港学生的研究发现,有30%的中学生面对网络欺凌感到严重抑郁或焦虑;37.8%的小学生曾遭受欺凌,当中有4.8%的小学生因而有自杀念头。

大家对传统欺凌应不感陌生,对网上欺凌可能觉得抽象。网上的欺凌者可以隐藏自己的身份,并做出一些更大胆的事;另因为欺凌者不会即时看到被欺凌者的反应,可能促使他们作出更具伤害性的事。作出欺凌行为的原因有很多,包括发泄情绪、报复、展现自己的电脑才能,打发时间或觉得好玩,从中寻找快感或满足感。在网上附和欺凌行为的人,大多不理会真相。一位心理学家利用「从众」心理解释这个现象,当中包括「规范性从众」和「讯息性从众」。前者是跟随大众,避免自己被批评或不良后果;后者是当自己对事情不了解时,会跟随大众,从而增强自己的信心。

当网上出现一个讨论时,首先作出回应的人,往往会影响事情的后续发展,他们多取决于自己对事情的第一「印象」,例如觉得被讨论的人不漂亮,便会推断对方错,继而发表没有事实根据的言论。然后会有其他网民支持,形成「讯息性从众」及「规范性从众」的情况。当出现一个「定论」后,网民除了会守护「定论」外,还会寻找对自己有利的「证据」支持这个「定论」。最后在没有客观分析和理性讨论下,网民便会认定这个「真相」,否定科学论证。过程中,一个偏见可以轻易在网上演变成「事实」,对被欺凌的人进行「公审」,造成创伤。

网上言论可以随时被复制,传播速度极快,加上欺凌者可以隐藏真实身份,催生了不少键盘战士。这对个人和社会均有非常负面影响,实在需要被正视。有国家多年前立法禁止在互联网传送攻击性讯息,笔者认为香港也需要开始下功夫研究。

或许有人认为自己内心强大,「行得正、企得正」,没有什么担心,不支持立法。按同一道理,家居做好保安,妥善保管财物,我们便不用刑事规管盗窃、偷窃。

阿毛

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意见,不代表其工作机构或就读大学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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