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纯恩 - 敬重足矣|好好过日子

美斯香港之行,没有踢球,却踢碎了不知道多少美斯迷的心。这天便碰到一个碎心之人,他买的是最贵的入场券,心也碎得特别严重。

我跟他说,这也是崇拜的结果。他有点不服气说,你没有崇拜过人吗?我说,我还真没有崇拜过甚么人。在我十几岁的时候,经常谈论一个羽毛球运动员,有一次我爸说我好像很崇拜那个羽毛球手,我就跟他说,我从来没有崇拜过甚么人。我爸就不响了,大概有点失落。

随着年龄和见识的增长,越发觉得崇拜的多余。尤其是认识的人物越多,崇拜之心越淡。这倒不是甚么「英雄见惯亦常人」,而是人们在崇拜一个人的时候,那个人多数是一个平面的偶像,但如果你真正认识他之后,他便立体了起来,立体了,才是一个完整的人。他跟你一样有喜怒哀乐,一样有缺点有弱点有盲点,有可笑之处。他从偶像的神坛上走下来了,变成了一个有血有肉跟你一样七情六欲齐备的人。这时候你只需认定,还要不要敬重他。

人对着人,值得敬重已经足够,而不需要崇拜的。一个值得你敬重的人,你好好敬重他。反之,任他有甚么地位,一样可以鄙视他。敬重是自然而然的,崇拜则令人诚惶诚恐且见不得真相。你崇拜一个人,其实是崇拜一个你心目中想像的形象,你会把看到的片面美化成全部,从而牵引幻觉,刺激贺尔蒙,发展非分之想。然后当你见到了真相,原来跟想像有这么大的落差,幻觉破灭,特别沮丧。何苦来哉。

我认识许多我敬重的人,但没有一个需要崇拜。

李纯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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