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诺 - 海外买楼难 |任意行

各处乡村各处例,近年多了亲朋戚友在海外买楼安居,听了很多有趣事。

在英国,有些物业是「sold under chain」,签了买卖合约后,仍要等到卖家找到地方搬后,才可以完成合约。香港人事事讲求效率,这条款真是匪夷所思,有朋友足足等了十个月后无奈取消买卖合约,无了期的等不是办法。

另一位朋友在丹麦的郊区找到dream home,物业面积接近维多利亚公园,有山有水,四周参天树木,可以加建一、两幢屋,够三代同堂一起住,价钱也合理。卖家是一对同住的年老兄弟,大约八十多岁。其中一个买卖条款是一定要租给这对兄弟住,直至他们百年归老才可以收楼!结果当然是无法成交。

在丹麦的城市有不少楼宇都属于housing association,近似业主会。业主可买卖物业,但业主会可同意或拒绝某宗成交,在香港有相似要求的我只听说过石澳大班屋的石澳业主委员会。

丹麦的业主会的物业只是分层大厦不是豪宅,虽然有少许买卖限制,但价格很多比市价低,而且很多是位于靓区,例如近海滩,或者在市中心的幽静地区,如果有地舖是出租的话,租金更会用作大厦维修。可以买到一间心仪的业主会单位,夸张一点说,等于我们中了六合彩金一样。
张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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