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射针——恐怖主义姑息便会蔓延
有名梁姓的凶徒在七一突袭刺伤一位执勤警员,其后凶徒自尽毙命,香港的主流媒体认定此人是名恐怖份子,但也有些人把他当作烈士,否认他是恐怖份子,并要去拜祭他。
此种情况在存在着恐怖份子的社会中是很典型的,九一一后「基地」份子会视那些劫机者是恐怖份子不是烈士吗?恐怖份子的定义虽然不可能不存在争议,但权威性的共识却是存在的。梁姓凶徒究竟是否恐怖份子,不是你说他不是便不是,我说他是便是,这有客观标准的。
不少网民以为梁姓凶徒因为只是意图杀警,并不是无差异地杀人,所以不能归类为恐怖份子。这种看法不合逻辑,亦不符这方面专家及权威机构的共识,我们且先看看定义恐怖份子的「国际标准」是甚么。
美国是恐怖份子针对的头号对象,据恐怖主义的专家Pape与Feldman的研究,二○○四至二○○九年,世界总共有一千八百次自杀式恐怖袭击,而这些袭击九成是针对美国的,几乎平均每天一次,如此看来,美国政府对恐袭下的定义,值得我们重视。联邦调查局对本土恐怖主义列出了几个条件:它是暴力的,犯法的行为,目的是要宣扬某些意识形态目标,而这些目标是受到政治、宗教、社会种族或环境等因素的影响而形成的。这里并无提到是否必须有无差异行凶这条件。事实上,美国的警察甚至军人都随时可能是恐袭对象,美国政府也不会说警察被杀便一定不是恐袭。
《大英百科全书》有专家界定过恐怖主义。它的定义更全面,恐怖活动是一种通过精准计算过的暴力威胁,不单止在直接的受害者中制造恐慌,还要把这恐慌扩大到更多的受众,目的也是政治性的,这个定义特别点出了恐袭这条件,使人害怕,觉得恐怖,是恐怖主义的一大特征。这里也没有理会恐怖行为是否无差异的袭击。《大英百科全书》也说明,游击队与军队的攻击不属恐怖主义行为,而是军事行动,它们胜利与否的标准是武力上是否打赢,而不是能否散播恐惧。
多年前有位研究二百多个定义的荷兰学者统计过,各种定义中,最大的共识有三:恐怖主义一定涉及暴力,有政治目的,而且一定要制造恐怖。这说法在今天有个漏洞,今天网络攻击也常被视为恐袭,尽管当中并无使用暴力。
若说无差异袭击与恐怖主义无关也不完全对。有人把恐怖主义分为三大类,第一类是古典恐怖主义,它涉及的袭击是有特定对象的,例如警察,所以七一的恐袭可归类为古典恐袭。第二类叫现代恐袭,它倒是无差异地攻击受害人。此种手段与古典恐怖主义并无本质上的分别,只是策略上的不同,考虑点是如何把恐惧情绪最大化。最近被搜出炸药的恐怖份子属于这一类,他们连法庭也打算去炸,当然是无差异的攻击,但这些人思想极端,想搞港独的意图也是清楚的。第三类叫后现代恐怖主义,这些人甚至连地球也想摧毁,香港的揽炒派目的是要玉石俱焚,应是属于这一类了。
由上可见,香港的港独份子已经百毒俱全,古典的,现代的与后现代的恐怖主义都已滋生。我七年半前及五年前共写过三篇谈恐怖主义的文章,当年有论家对此不以为然,五年前因应事态的发展,我已较为肯定的认为此种苗头明显了。
从上所述,梁姓凶徒是一名恐怖份子,怠无疑问。一些头脑闭塞的人要去缅怀这位「烈士」,是把自己与ISIS的行为看齐了。一九九四年联合国安理会第四十九/六十号决议对恐怖主义表了态。任何意图或计算过,在公众、特定人群,或个人制造恐怖的犯罪行为,无论其政治、哲学、意识形态、种族、伦理、宗教有何考虑,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被视为正当。要注意,安理会这决议是在表达人类的核心价值,梁姓恐怖份子的作为与安理会订下的条件完全可以对号入座,他所做的「在任何情况下故不能被视为正当」!
恐怖主义专家Pape与Feldman在其研究中也发现,恐怖份子是否猖獗,会受他们得到多少支持者的认同及支持的强度所影响,恐怖份子是人类公敌,支持者不但犯法,也会引火自焚。「杀君马者道旁儿」,这些支持者对将来被捕或死亡的恐怖份子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
前科技大学经济学系系主任
雷鼎鸣
此种情况在存在着恐怖份子的社会中是很典型的,九一一后「基地」份子会视那些劫机者是恐怖份子不是烈士吗?恐怖份子的定义虽然不可能不存在争议,但权威性的共识却是存在的。梁姓凶徒究竟是否恐怖份子,不是你说他不是便不是,我说他是便是,这有客观标准的。
不少网民以为梁姓凶徒因为只是意图杀警,并不是无差异地杀人,所以不能归类为恐怖份子。这种看法不合逻辑,亦不符这方面专家及权威机构的共识,我们且先看看定义恐怖份子的「国际标准」是甚么。
美国是恐怖份子针对的头号对象,据恐怖主义的专家Pape与Feldman的研究,二○○四至二○○九年,世界总共有一千八百次自杀式恐怖袭击,而这些袭击九成是针对美国的,几乎平均每天一次,如此看来,美国政府对恐袭下的定义,值得我们重视。联邦调查局对本土恐怖主义列出了几个条件:它是暴力的,犯法的行为,目的是要宣扬某些意识形态目标,而这些目标是受到政治、宗教、社会种族或环境等因素的影响而形成的。这里并无提到是否必须有无差异行凶这条件。事实上,美国的警察甚至军人都随时可能是恐袭对象,美国政府也不会说警察被杀便一定不是恐袭。
《大英百科全书》有专家界定过恐怖主义。它的定义更全面,恐怖活动是一种通过精准计算过的暴力威胁,不单止在直接的受害者中制造恐慌,还要把这恐慌扩大到更多的受众,目的也是政治性的,这个定义特别点出了恐袭这条件,使人害怕,觉得恐怖,是恐怖主义的一大特征。这里也没有理会恐怖行为是否无差异的袭击。《大英百科全书》也说明,游击队与军队的攻击不属恐怖主义行为,而是军事行动,它们胜利与否的标准是武力上是否打赢,而不是能否散播恐惧。
多年前有位研究二百多个定义的荷兰学者统计过,各种定义中,最大的共识有三:恐怖主义一定涉及暴力,有政治目的,而且一定要制造恐怖。这说法在今天有个漏洞,今天网络攻击也常被视为恐袭,尽管当中并无使用暴力。
若说无差异袭击与恐怖主义无关也不完全对。有人把恐怖主义分为三大类,第一类是古典恐怖主义,它涉及的袭击是有特定对象的,例如警察,所以七一的恐袭可归类为古典恐袭。第二类叫现代恐袭,它倒是无差异地攻击受害人。此种手段与古典恐怖主义并无本质上的分别,只是策略上的不同,考虑点是如何把恐惧情绪最大化。最近被搜出炸药的恐怖份子属于这一类,他们连法庭也打算去炸,当然是无差异的攻击,但这些人思想极端,想搞港独的意图也是清楚的。第三类叫后现代恐怖主义,这些人甚至连地球也想摧毁,香港的揽炒派目的是要玉石俱焚,应是属于这一类了。
由上可见,香港的港独份子已经百毒俱全,古典的,现代的与后现代的恐怖主义都已滋生。我七年半前及五年前共写过三篇谈恐怖主义的文章,当年有论家对此不以为然,五年前因应事态的发展,我已较为肯定的认为此种苗头明显了。
从上所述,梁姓凶徒是一名恐怖份子,怠无疑问。一些头脑闭塞的人要去缅怀这位「烈士」,是把自己与ISIS的行为看齐了。一九九四年联合国安理会第四十九/六十号决议对恐怖主义表了态。任何意图或计算过,在公众、特定人群,或个人制造恐怖的犯罪行为,无论其政治、哲学、意识形态、种族、伦理、宗教有何考虑,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被视为正当。要注意,安理会这决议是在表达人类的核心价值,梁姓恐怖份子的作为与安理会订下的条件完全可以对号入座,他所做的「在任何情况下故不能被视为正当」!
恐怖主义专家Pape与Feldman在其研究中也发现,恐怖份子是否猖獗,会受他们得到多少支持者的认同及支持的强度所影响,恐怖份子是人类公敌,支持者不但犯法,也会引火自焚。「杀君马者道旁儿」,这些支持者对将来被捕或死亡的恐怖份子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
前科技大学经济学系系主任
雷鼎鸣
最Hi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