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嬿淇 - 英国放租须知细节|「淇」招致富

近期在讨论区有网民反映,他们透过租务托管公司协助处理在英国的单位租务事宜,怎料租客突然搬走,业主却被蒙在鼓里,引起网民热议。

作为一个业主,最烦心的事莫过于遇上租霸、「物业破坏王」等。虽然英国业主有权驱逐无交租的租客,但必须遵照严格法律程序,包括正式发出书面通知、申请法院指令,并取得法庭的占有授权令。在英国,租客是受到英国法律特别保护的一群,法律认为租户是弱势的一方,所以在法律条文下,英国业主在管理、收回物业可谓困难重重。

业主为保障自己,在租楼前会要求租客提供过去五年工作经验及薪金证明,列明职业、就职年期、人工等,证明自己有能力承担租金。此外,租客还须提供Reference Check,证明过去并无欠债、破产等纪录,以判断租客是否可信,或是否有能力持续交租等,仔细程度如同「查家宅」一样。

若是留学生或是初到埗英国的人,实在难以提供工作和前业主等证明,则要提供银行现金记录,表明有能力预先缴交6至12个月租金以去「通过」Reference Check。若是无法提供上述证明,业主会要求租客一次过缴付一年的租金,甚至拒绝出租。

不少到英国置业的港人,都会将这些程序全盘委托给代理处理,以节省时间。代理还会代业主收租、缴交杂费、出租检查、安排维修等服务,在租客决定搬走时,代理会协助影相及做报告,以确保租客没有造成损耗。
天爵国际物业董事总经理
陈嬿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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