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淇」招致富|以公司名义买楼利弊

  和香港一样,在英国置业除了以个人名义之外,亦可以有限公司名义持有,近来就有不少客户向笔者查询相关的安排。要成立一间英国的有限公司,在网上办理,可算相当方便,令致到部份打算在英国投资物业的人,或会利用开设有限公司来作买卖投资。
  以有限公司名义持有物业,最大的好处是有税务优势。以英国公司名义持有物业及放租,租金收益税率是以公司税率计算,目前为19%。同时,可以先以营运开支扣减收益,以减低最终可征税收益额,开支包括会计师审计年报费用、承造按揭利息、维修费用、管理费等。但如以个人名义赚取租金收入,在扣除个人物业免税额及个人年度免税额后,租金收入将会连其他的个人入息,以入息税的累进税阶交税。如果本身有可观的入息收入,连同物业的租金收益,最终和税率可能高达30至40%。此外,日后在出售物业时,就可用出售公司方式进行,节省的税费也很可观。
  有利当然亦有弊。首先,如果以公司名义所购买的物业,一般不能作为自住,而是纯作为投资用途,即所谓的buy-to-let,而且不能租予亲朋戚友,只能出租给不认识的人。另一个较为麻烦的是按揭的申请,笔者对此深有体会。笔者曾以有限公司名义购买曼彻斯特物业,但当地大多数银行未必会提供按揭予海外人士以有限公司名义所持有的物业,虽然最终有间阿拉伯银行肯承造按揭,但年息却高达4.5厘!而把成立公司的费用、会计师年度审核的成本计上去,可算是得不偿失。
  结论就是,如果拥有多个物业作收租用途,利用开设公司是可取的方法;否则,还是以个人名义去购房更为灵活和可行。
天爵国际物业董事总经理
陈嬿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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