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Sir拆局淘宝——整顿传销营商走上正途

  「传销」,在一般人心目中,是一种「层压式」;带有「剥削」色彩的不良营商手法。
  若干年前,本地一位中文报纸汽车版编辑,投笔从商转行传销,期间发展一位报馆负责「小广告」的同事为其支流,向他推销产品,此小广告员以为鸿鹄将至,倾半生积蓄入货推销,岂料事与愿违,产品难销,血本无归;人亦一时谂唔通,黐咗线!
  「传销」是否经济及社会「毒瘤」,人言人殊。如果真个是如此十恶不赦,何以香港回归后,特区政府仍然容许传销在本港取得商业执照?有专家学者认为,这只因为法例上有漏洞,难于规范。
  除了本港,内地也有「传销」商态,何以内地可以规范,本港却绑手绑脚。
  他山之石 可以攻错,现在我们来看看内地如何处理「传销」的问题:
  (一)加强制度设计。面对传销组合,当务之急是根据新型传销的特点,尽快完善打击传销的相关法律法规,填补新出现的漏洞,让法律武器能够「瞄准」传销的每一个环节和各类新变种,精准打击。
  (二)坚持经常形态的联动打击行动。公安、市场监管部门加大线索移送、信息交流、案情调查、技术支持等方面合作,提升执法合作力。而通信、金融监管等相关部门亦加强打击、互动配合力度,对涉及传销通信之「集团网」;及时断网、撤网,快速办理涉及传销帐户资金查询、冻结。
  (三)强化大数据支撑。建立完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暂住人口监管体系,加强暂住人口登记及居住证的办理和查验工作;开发和设立采集、分析、研判、管控、打击等一体的数据信息中心,精细准确打击传销。
  (四)巩固和创建没有传销的小区。齐心打击和防范传销,充份发挥公安派出所、市场监管所、房屋租赁管理服务中心、小区物业管理公司、乡镇(街道)、村(社区)和群众的力量,完善政府、职能部门、基层组织、群众共同预防和打击传销的联动联防机制。透过没有传销的小区的全面覆盖;建设没有传销的城市、清理传销者生存之地犂庭扫穴。
  (五)建立完善跨区域联动联防;打击传销合作机制,加强区域打击传销工作交流合作;实施对传销者流出地、流入地作双向管控,从源头遏制其滋生和蔓延。
  查实,传销并非甚么洪水猛兽,它与「推销」同为营运形式之一,其弊端乃为层压式地剥削的操作,存在愈是高层愈是不劳而获的「抽水」行为。
  如果把「传销」演绎为名副其实的「传递销售」,这应该是自由巿场容许的商业运作。
[email protected]
资深财经传媒人
钱树良



更多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