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员迷奸女网友重判监禁8年半 官斥故意不戴套以达致欲念满足 「非一时冲动或情不自禁」
发布时间:15:48 2026-03-30 HKT
34岁时任消防员涉嫌于2021年在服务式住宅酒店内亲自下厨设宴款待女网友,期间女方饮用白酒后感头晕而「断片」,翌日醒来后获告知二人已发生性行为。陪审团上月以6:1大比数裁定消防员强奸罪成,高等法院特委法官郭栋明今指被告有计划、有预谋犯案,迷奸女方时没有使用安全套,更在女事主体内射精,亲撰两封求情信也未见对女事主致歉,可见他毫无悔意。郭官考虑他使用药物、计划周详及女事主患上创伤后遗症等,决定判囚8年半。
女事主饮酒后断片遭迷奸
案发时30岁、任职消防员的男被告陈钧濬审讯前已被暂时停职。他否认于2021年7月9日至10日期间(包括首尾两日),在香港荃湾青山公路某房间强奸女子X。
控方案情指二人原透过Instagram认识,曾短暂保持联络,后来女事主在2021年7月9日赴酒店房间用膳并饮酒后感到头晕,被告将她抱上床。X翌日清晨醒来时,感到头晕及四肢乏力,被告承认两人曾性交并在X体内射精。X脑海浮现零碎画面,她在性交期间曾拒绝并称「唔好」,最后被告在她的右下腹射精。X检查身体后发现其右下腹有黏稠痕迹,怀疑遭被告迷奸,终报警求助。
有预谋犯案过程用药但不用安全套
特委法官郭栋明判刑时指,陪审团大比数裁定男被告陈钧濬强奸罪成,本案困难之处是女事主X身体内没有被验出任何药物,而闭路电视拍摄到X入房时「正正常常」,陪审团信纳X入房后受药物影响,很大可能是被告施用迷奸水,而且迷奸水无色无味并会在数小时内消失,才不能在X身体找出药物痕迹。
郭官认为被告有计划、有预谋犯案,并非一时冲动或情不自禁,被告在性交过程中未有使用安全套,更在X体内射精,加深X恐惧怀孕的心理创伤。X当时受药物影响至不能反抗,任被告鱼肉,被告仍选择不使用安全套去达致欲念满足。
女事主患创伤后遗症 被告未见歉意
郭官认为虽然被告无案底,曾努力进修如学习扎铁等屋宇装备投能,并获家人朋友支持,但其背景不构成本案的减刑因素。郭官特别提到被告亲自撰写两封求情信,两信开首均是「我要就本案,对家人、朋友、同事、社会大众,致上最诚挚的歉意」,郭官指出信中完全没有向最受本案影响的人X致歉,故在信中完全看不到被告对X有丝毫歉意。
郭官指出,女事主X因本案患上创伤后遗症,严重影响社交,遑论寻找合适伴侣。郭官希望X可走出阴霾,洗雪X的受屈。而考虑到被告有计划、有预谋地使用药物迷奸X,又没有使用预防措施,以8年半为量刑起点,再考虑到被告没有任何悔意,对X没有任何歉意,最终判囚8年半。
案件编号:HCCC93/2023
法庭记者:刘晓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