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杰 - 新加坡的鞭刑 | 油尖多士

  一个日本男人在新加坡因强奸罪成,被判17年6个月监禁,以及20下鞭刑。消息震惊日本,不但因为量刑严厉,尤其是鞭刑,在当今号称文明的先进社会,已经是闻所未闻。

  西方社会长期以人权为旗号,对罪犯的惩处过轻,已经是大势所趋。美国许多「蓝州」近年一再放宽罪刑的惩处,重罪化轻,轻罪化无,提前释放罪犯,包括950美元以下之「合法劫盗」之荒唐法案,堂而皇之行诸于世。

  加拿大偷车罪案成风,也是因为判决太轻,只以车主有保险为理由,不但警察无意愿缉捕偷车贼,即使偶尔人赃并获,量刑也十分宽松,一年之内偷车贼屡次犯案,也不在少数。

  至于强奸罪,因有种族和宗教之雷池,加上难民的「外来文化差异」,在今日欧美各国已是循例轻判,英国的最新纪录是一名强奸犯只判180小时的社会服务令,使美国明尼苏达州一强奸犯获判180日监禁也相形见绌。

  新加坡司法因为保留鞭刑,一直遭受欧美左派人士的抨击,认为惨无人道,漠视罪犯人权。但新加坡的治安全球数一数二,人均GDP排名全球之冠,早就超英赶美,是全球资金流入的首选之地。新加坡同样也是多元种族社会,为何没有爆发英美常见的骚乱?

  西方左派政客以人权为口号,对罪犯从轻发落,出发点是将罪犯视为社会制度的受害者,而罔顾罪案的真正受害者。有日本人呼吁效法新加坡,不要跟随西方极左愚蠢的做法,否则日本也可能会步其后尘,堕落到罪案丛生的境地。

前新闻工作者
多媒体社会评论人
陶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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