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租霸︱一家3口住4个月欠¥5000房费 老板提「倒贴送客」遭拒

更新时间:07:30 2025-12-09 HKT
发布时间:07:30 2025-12-09 HKT

重庆有男子带著母亲和儿子,入住酒店逾4个月,至今积欠房租5000元(人民币‧下同),即使酒店老板愿意一笔勾销欠款,再倒贴500元,但房客仍赖死不走,理由是酒店接近法院,方便他上庭。

接近法院拒绝搬离

极目新闻报道,重庆蔚蓝拾光酒店工作人员7日反映,住客吴先生,7月与其母亲、10岁儿子入住酒店,房费每天140元,但不久后开始断断续续欠交,到后期更完全不再支付,即使催问也不获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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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方面指,吴先生至今积欠近5000元房费,多次沟通想让他们一家退房离开,但吴先生一直拒绝。甚至老板娘韩女士,直接找吴先生商量,表示不要欠款外,还愿意另外付500元搬迁费,希望对方尽快离开,但吴先生态度强硬拒绝。

据重庆电视台天天630报道,吴先生表示他并不是不给钱,而是有案件需要前往法院处理,有十几万元欠款未能收回,「手上的钱没有到位」。他还说,自己之所以选择这家酒店,是因为距离法院较近,扬言「我和她(酒店老板)是经济纠纷,最好的途径是法院,我要求她去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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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工作人员表示,老板人很好,此前还曾给吴先生的孩子送牛奶,但如今他们非常无奈,目前老板已提起诉讼。

北京策略(南京)律师事务所朱雪律师表示,吴先生入住酒店,即与酒店形成合同关系,按时支付住宿费用是其义务,他拖欠费用已经构成根本违约,酒店有权要求其搬离房屋。

另外,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酒店方作为房屋合法占有人,有权要求其返还房屋,也就是搬离酒店。如男子仍坚持不搬离,可通过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