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屿山警打击电动单车违法行驶 拘8男扣7车
更新时间:11:28 2026-03-14 HKT
发布时间:11:28 2026-03-14 HK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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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屿山警区交通队、特遣队及军装巡逻小队昨日(13日)在区内举行交通日,打击非法使用电动可移动工具及相关违法活动。行动中,人员共拘捕四名本地男子和四名外籍男子,年龄介乎23至57岁,涉嫌「驾驶时没有有效驾驶执照」、「驾驶未有登记及未持牌车辆」、「没有第三者保险而使用车辆」、「驾驶电单车时没有戴上认可防护头盔」、「未经准许在行人路上骑驶电单车」,以及「通缉人士」,并扣查七辆涉案的怀疑电动可移动工具。所有被捕人已获准保释候查,须于五月上旬向警方报到。

被捕人士带署调查。

警方重申,电动可移动工具不宜与一般汽车共同使用路面,亦不适合于行人道或单车径上使用。任何人在道路、行人路及单车径上使用未经登记及领牌的电动可移动工具,可能违反香港法例第374章《道路交通条例》及其他相关法例,一经定罪,最高刑罚为罚款一万元及监禁十二个月。
警方会继续在区内严厉执法,以保障其他道路使用者的安全,并呼吁所有道路使用者应遵守交通规例,时刻都要做到「专注、忍让、守法」。
警方亦会继续针对各种交通违例事项,定期采取适当的执法行动,以确保道路使用者安全。警方同时呼吁司机要专注驾驶,多加留意路面交通情况并时刻保持警觉及注意车辆定期保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