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选案】余慧明再申保释获批 准10万现金及5万元人事担保
更新时间:17:42 2021-07-28 HKT
发布时间:12:48 2021-07-28 HK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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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慧明保释条件为10万元现金,5万元丈夫人事担保、不准离港、交出所有旅游证件、一星期4次到警署报到、遵守午夜12点至6点宵禁令。更改住址24小时前通知警方。
余在保释期间不得直接或间接作出、发放或转载任何可能有合理理由构成违反国安法的言论;不得直接或间接以任何方式,作出任何可构成违反国安法的行为;不论政府或非政府举行的任何选举,除投票外不得直接或间接组织、安排、参与或协调任何级别的选举;不得直接或间接以任何方式联络任何外国官员、议员、任何级别议员成员,或其他服务于以上人员的人。
控方由律政司高级检控官罗天玮代表,余慧明由大律师李国威代表。
案中已获准保释的12名被告包括郑达鸿、杨雪盈、刘伟聪、吕智恒、林景楠、彭卓棋、何启明、黄碧云、施德来、柯耀林、李予信及邹家成。
法庭记者:王永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