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岛申诉王|产后复工首日即被炒 新手港妈呻:10年年资「零补水」 律师教路维权
发布时间:17:00 2026-08-28 HKT
职场女性怀孕本属常态, 惟部分雇主却对孕妇存有偏见。近日一名新手港妈于社交平台发文申诉,指她为公司效力长达十年,岂料产后复工首日即遭解雇,雇主更未支付一个月代通知金及长期服务金,令她深感忿忿不平,慨叹「难怪香港生育率咁低,香港职场环境对怀孕女性实在太冇保障」。 有律师指出,此类个案当事人可视乎情况,向劳工处及平机会(平等机会委员会)寻求协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产后复工即被炒 法定补偿分毫未给
事主在帖文透露自她怀孕以来,雇主已多次透过言语施压,企图逼她自行辞职。她坦言当时情绪备受困扰,怀孕仅三个多月期间,已多次忍不住落泪,体重更下降了两公斤。虽然该港妈曾萌生辞职念头,但碍于怀孕难觅新工,加上希望享有产假,最终选择忍耐。
事主更指公司在解雇她当日,向她发出两封警告信。第一封追溯至八个月前,指她病假期间未有提交医生纸,被视为无故缺勤,但事主反驳指:「是公司不肯收我病假纸」,更称病假要扣减年假处理;第二封则是解雇当日发出的警告信,指控她放产假前未妥善交接工作,影响公司运作,并因此要求她「继续放假照顾小朋友」。 事主对公司处理手法极为不满,难以相信「做了10年得到这样的待遇」。同时事主遭突袭式解雇后,雇主亦未向其支付一个月代通知金及长期服务金。
律师拆解:事主有权追讨长期服务金及代通知金
《星岛申诉王》就事件访问了曹希圣律师,从法律角度剖析事主的权益及可行申诉途径。曹律师表示,由于事主是被雇主解雇,而非自行辞职,他认为事主有机会追回长期服务金及一个月代通知金。由于根据《雇佣条例》第9条列明即时解雇的适用范围,包括雇员故意不服从合法合理命令、行为与履行职责不相符等情况,但即时解雇被视为一项「极刑」,门槛极高。因此,她并未达到需即时解雇的门槛,建议事主前往劳工处寻求协助。
关于赔偿金额的计算方法,曹律师详细解释,代通知金一般按雇佣合约列明的通知期计算,若合约订明通知期为一个月,雇主须赔偿一个月代通知金。至于长期服务金,则按法定公式计算:(最后一个月全月工资 × 2/3)× 可追溯的服务年资,事主为公司服务长达10年,按此计算将是一笔可观的金额。
另外,事主提及公司指她放病假期间,未有提交医生纸证明,视为无故缺勤,并要求扣减有薪年假,但事主坚称有提交证明,只是公司拒绝收取。对此,曹希圣律师认为公司做法不合理。雇员按规定提交病假证明,雇主无权拒绝收取并以此为由指控雇员缺勤,有关指控缺乏理据支持。
劳工处、平机会并行申诉?
对于有不少网民,建议事主考虑寻求劳工处及平机会的协助。曹律师提醒,平机会与劳工处属不同申诉机制,建议事主首先应寻求劳工处协助,处理《雇佣条例》下的权益追讨。
至于事主应否向平机会(平等机会委员会)寻求权益保障,曹律师指出,平机会职能涵盖香港四条反歧视条例,其中《性别歧视条例》保障范围包括性别、婚姻状况、怀孕、喂哺母乳及性骚扰等。就事主所述,怀孕期间老板屡次言语施压,意图促使其自行辞职,曹律师认为,事主可尝试向平机会提出申诉,因其女性怀孕身份或可归入性别歧视之列。然而,该案究竟属《性别歧视条例》所规管之范畴,抑或仅为怀孕后工作效率变化所衍生之劳务纠纷,在法律上仍存有争议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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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遭劝退引网民共鸣 律师剖析申诉门槛
除了该名女事主所述个案,网上亦有多名网友分享自身怀孕期间的类似遭遇。例如有经理曾对怀孕员工表示,「我觉得你的人生阶段与公司已不太契合」,并建议其离职;另有网友转述友人经历,称上司曾暗示「选错时间怀孕」,暗示其他同事正承担其休假所带来的工作负担。
曹律师表示,针对此类情况,能否向平机会申诉,需视个案具体内容而定。平机会主要受理基于歧视(如性别、残疾、家庭岗位、种族等)而遭解雇的投诉;若当事人认为解雇与怀孕歧视有关,即可向平机会提出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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