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岛申诉王 | 男家付7成首期承诺独资供楼 准新娘想供楼换加名:没有安全感

更新时间:18:00 2026-07-01 HKT
发布时间:18:00 2026-07-01 HKT

结婚本应是人生大事,但不少准新人往往在「买楼上车」的阶段,因业权分配问题而产生分歧。近日,一名准新娘在社交平台大吐苦水,指男友家人计划资助7成首期让男友置业,而男友亦承诺会独力承担日后所有的供楼开支。男家的好意却令女方感到「缺乏安全感」,她希望能够「夹份供楼」,目的是为了顺理成章在楼契上加上自己的名字。帖文曝光后,随即惹来大批网民围攻,不少人指责她贪心。律师则指,万一日后双方不幸走到离婚一步,法庭在处理物业分配的判决时,其实并不会单凭楼契上的名字来作唯一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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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新娘在Threads上分享婚前置业困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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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曹希圣建议为保双方权益,最好婚前先咨询专业律师。
律师曹希圣建议为保双方权益,最好婚前先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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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新娘大叹无安全感 忧日后闹交处弱势

该名准新娘发帖讲述自己的担忧,她婚后若搬入一间没有自己名字的单位,极度缺乏安全感,「好似住喺人哋屋企咁」。她担心物业不属于自己,万一日后双方发生争执闹交,自己将会处于弱势。基于心中产生这种不安情绪,她希望网友能够提供意见,证明自己是否「谂多咗」。

意想不到的是,贴文惹起网民热烈讨论,部分网民坦言明白准新娘的忧虑,认为希望在婚后居所有一份归属感是人之常情。不过,绝大部分网民则认为男方出资七成,男方亦有能力独资供楼,而女方单凭「共同供楼」而加名并不合理。亦有网民建议,若女方真心希望拥有业权以换取安全感,最公平的做法是「咁你又出一半首期,每人一半咪解决到」。

律师拆解:离婚判决并非单看楼契名

针对这类婚前置业的争议,《星岛申诉王》咨询了曹希圣律师,他指出法庭在处理离婚财产分配时,绝对不是只看「楼契写谁的名字」或「谁出钱买楼」。主要有以下三大关键考量:

1. 没加名也有机会分到一半

即使物业只登记在男方名下,只要该单位是双方的「婚姻居所」(即婚后共同居住的家),法庭就会整体考虑双方对家庭的付出。在这种情况下,女方依然有机会获判分到一半的物业资产。若物业当时仍未供断,法庭或会下令将其出售,再平分套现后的资金。

2. 有帮忙供楼/装修,必须留底记录

如果女方最终没有在楼契「加名」,但婚后有帮忙供楼、甚至出钱装修,法庭在分配资产时也会作出相应调整。不过大前提是女方必须提供清晰的证明,例如银行转帐记录、装修单据等,以作对堂供词。

3.「婚前协议」在香港不具绝对法律效力

曹律师特别提醒,目前香港法律暂时没有明文规定必须依照「婚前协议」的内容来判决。相关协议在离婚官司中只会作为法官的参考因素之一,并非百分之百的保障。因此,双方在婚前若有疑虑,最好先寻求专业律师的法律咨询。

大家有否因结婚买楼加名而出现纠纷,欢迎留言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