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概股回流关键在「市场意愿」 业界倡扩大港股通增吸引力
发布时间:05:58 2025-12-02 HKT
港交所不断改善上市机制,确保其具备竞争力与时并进,为吸引更多海外企业来港第二上市,以及推动中概股优先选择香港作为回归地,港交所与证监会正研究改善「同股不同权」(WVR)上市机制,预计于今年底前展开市场咨询。然而有分析指,吸引中概股回流的核心障碍在于「市场意愿不对等」,建议除了改善上市制度外,应扩大港股通覆盖范围,进一步提升香港作为中概股回归首选地的吸引力。
高盛:27只符条件中概股未回流
随着近日小马智行(800)与文远知行(2026)等中概股相继回港上市,截至今年11月13日,已有39只中概股以双重主要上市或第二上市方式登陆港股,其中26只为双重主要上市,13只为第二上市,反映香港正逐步成为中概股应对国际监管风险的「避风港」。早前大行高盛进一步预测,目前仍有27只符合条件的中概股尚未在港上市,总市值约1,840亿美元,其中拼多多市值超过千亿美元,占比超过一半。
香港保荐人主管协会创会会长邓澔𬀩指出,目前中概股回流的关键问题在于「市场意愿不对等」,即尽管香港积极吸引中概股回流,但企业回归意愿相对不足,原因包括中美关系趋缓,中概股在美交易逐步恢复正常,回流迫切性降低;此外美股市场流动性高、交易成本较低,而且港股通目前未涵盖仅在港第二上市的股票,限制了内地资金参与。
第二上市股份 未允北水参与
自2018年引入同股不同权上市制度,容许同股不同权架构的新兴及创新企业和未有收入或盈利的生物科技公司在香港上市,此前有内地媒体报道指出,在美上市的中概股多为中小市值公司。邓澔𬀩表示,若希望进一步推动中概股以香港为首选回归地,现行制度中关于市值要求及创新产业定义等门槛,仍构成一定阻碍。他建议,可考虑适度放宽相关条件,并扩大港股通范围至来港作第二上市的中概股,以增强吸引力。
但邓澔𬀩也强调,不应无差别放宽标准,以免「妖股」利用规则漏洞,增加港股市场风险。邓澔𬀩说,在放宽门槛的同时,应设立多元化的筛选标准,除市值与成交额外,可综合考量企业盈利能力、行业地位、销售表现,并引入行业前景评估等主观因素,以确保上市企业质量。他预期,若制度改善得当,香港新股数量有望提升20%至30%。
港交所回应同股不同权机制改善进度查询时指,同股不同权机制在2018年推出时比较严谨,市场在这些年间经历重大发展和演变,投资者及企业需求也在转变,港交所对于重新审视相关规则持开放态度,将研究如何作出适切调整。证监会主席黄天祐则曾说,改善同股不同权制度的核心原则,是确保小股东权益不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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