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照内窥镜休克送院亡 死因庭裁定「死于不幸」

更新时间:11:45 2026-10-30 HKT
发布时间:11:45 2026-10-30 HKT

男子2021年因肠胃问题到尖沙咀一医疗中心进行内窥镜检查,期间休克送院后不治。遗孀质疑中心的术前评估不充分、未够谨慎使用麻醉药异丙酚、急救存在漏洞等导致丈夫离世。死因裁判官周至伟今裁决指,直接死因为「施行镇静导致的呼吸和心血管抑制引致的低血氧症」,并非死者本身患有的二尖瓣脱垂和瓣膜性心脏病,符合接受可选择的程序过程中出现事故,终裁定「死于不幸」。

直接死因为施行镇静导致低血氧症

男死者黎绍康终年43岁,2021年6月10日离世。案件由死因裁判官周至伟主理,未有设陪审团,当日为死者作内视镜检查的刘邦茂医生列有利害关系方,死者妻子和胞兄列席研讯。

周官裁决时提及,不争议芬太尼和异丙酚抑制呼吸和心血管的效果,而在有呼吸和心血管问题的人身上可能加剧。综合各专家意见,周官接纳「施行镇静导致的呼吸和心血管抑制引致的低血氧症」为直接死因。

死因官裁定死于不幸 并无任何建议

麻醉科医生张传灏认为需将「喉痉挛」纳入其中一个可能死因,并指喉痉挛不一定出现喘鸣。周官分析指,刘的证供没有提及他观察到死者有挣扎或用力呼吸。张又认为死者曾试图「掹镜」可能是因为喉痉挛,但刘当时以为死者未达到足够镇静故指示加药。周官指若出现喉痉挛,死者会持续有动作,惟加药后死者无动作;认为无足够证据支持喉痉挛一说,因此不接纳为直接死因之一。

周官裁定死者接受简单检查,但因施行镇静导致的呼吸和心血管抑制引致的低血氧症而死,并非因为其二尖瓣脱垂和瓣膜性心脏病发;符合接受可选择的医疗程序过程中出现事故,最后裁定「死于不幸」。周官无就事件作出任何建议,并向家属致以深切慰问。

遗孀透露向涉事医疗中心及医生索偿已和解

死者妻子何燕惠回应裁决属意料之中,惟对于裁判官无作出任何建议感遗憾;另将等待医委会的进一步跟进。何早前入禀高等法院向刘邦茂医生及涉事医疗中心索偿,她表示已经和解。她续指作为专业医生,每次手术或检查都关乎人命,「经验丰富唔代表可以掉以轻心」,何希望医生在思考利益时,亦考虑病人的权益和知情权。她形容本次事件「系一个好好嘅警惕」,希望市民明白对于麻醉药的施用等可以知情,「可以问多啲,先至做(检查)」。

案件编号:CCDI-269/2022(MC)
法庭记者:雷璟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