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业女涉虐待幼犬 辩方指无法沟通 准索精神科报告下月再讯

更新时间:13:19 2026-10-28 HKT
发布时间:13:19 2026-10-28 HKT

28岁无业女子涉嫌于今年5月,将一只幼犬弃置于旺角黑布街后巷,被控一项残酷对待动物罪,今于西九龙裁判法院首次提堂。控方准备好答辩,惟辩方指无法与被告沟通,未能索取指示,故申请押后索取报告检视被告是否适合答辩。裁判官陈慧敏押后案件至11月11日,期间将索2份精神科报告,被告须还押小榄精神病治疗中心。

被告陈凯晴,被控于今年5月9日,在旺角黑布街104号利丰大厦后巷残酷地恶待一只幼犬,导致该幼犬受到不必要的痛苦。

案件编号:WKCC5134/2026
法庭记者:雷璟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