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撞桌球参赛者出马路 「见佢笃波咁串」尾随下手 企图蓄意伤人罪成候惩
发布时间:11:25 2026-10-28 HKT
29岁无业青年前年疑因不满桌球比赛的参赛者态度傲慢,涉嫌尾随对方及将他撞出马路。涉案青年被控一项有意图而企图导致身体受严重伤害罪受审,暂委法官黄雅茵今于区域法院裁决时,指案发时巴士已关上车门及前灯闪动,被告必然意识到巴士将行驶,而他从后扑向事主必然是为了把对方撞出马路、及遭巴士撞上,终裁定被告罪成。案件押后至11月24日判刑,以待索取精神科报告。
「见佢笃波咁串,一时冲动先至打佢」
被告谢智康,被控于2024年10月14日在新蒲岗太子道东「誉·港湾」外的巴士站,意图使陈嘉健身体受严重伤害而企图非法及恶意导致他的身体受严重伤害。
控辩双方承认事实指,案发当晚事主陈嘉健在友人的陪同下到桌球室参加比赛,而被告是比赛观众。比赛结束后,被告尾随事主到「誉·港湾」外的巴士站候车。晚上11时许,巴士抵站及上落客后,司机驾驶巴士沿直线向前行驶。被告与事主有身体接触,2人倒地,事主右肩撞到巴士车头,左手腕亦扭伤。事发后被告逃离现场,两日后被捕表示「我见佢笃波咁串,一时冲动先至打佢」。
事主在审讯中供称,当晚候车时与友人闲谈,突然遭人从后用力推出马路,「我无意识下俾人推咗出去,完全防范唔到」,导致「成个人飞咗出去」并撞上巴士后受伤。
被告必然知道事主被推出马路会被巴士撞到
黄官裁决时,指从闭路电视片段看不清被告从后扑向事主时,他是用拳头或双手手掌推事主,但不论如何,结果都引致事主跌向前方,显然被告在警诫录影会面所称「无乜用力」并非实属,只是为了淡化自己刑责而扭曲事实,故不接纳被告在录影会面中任何开脱性说法。黄官接纳事主是诚实可靠证人,认为其证供并无内在矛盾。
黄官续指,根据闭路电视片段,被告到达巴士站后,他从后观察事主和停留,又以巴士站胶板遮掩自己身影。在被告袭击事主前一刻,巴士已到站一段时间,并已关上车门和前灯闪动,因此被告在扑向事主前,必然意识到巴士即将行驶,而事主与马路相距甚近,被告犯案时必然有意图把事主撞到马路、及被巴士撞上。
被告因不满事主的说话而施袭 官索精神科报告
黄官指被告毫无疑问是要令事主遭巴士撞上,在事主最初仍未被撞出马路时,被告更进一步出拳施袭,决心要把事主推到马路上,终裁定被告有意图而企图导致身体受严重伤害罪名成立。
庭上透露,被告过去曾任仓务员,他有3次案底,曾涉管有危险药物等罪。辩方则指,被告案发时并无吸毒习惯,而他的父亲已离世。
黄官指,被告因为事主说话引起他的不满,便尾随事主及袭击对方,法庭对被告的精神状态有疑问,故押后判刑,期间索取一份精神科报告。
案件编号:DCCC88/2025
法庭记者:王仁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