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艇南下」今日起接受申请!一文睇清到港手续、网上申报流程及指定口岸

更新时间:20:44 2026-10-14 HKT
发布时间:20:44 2026-10-14 HKT

粤艇南下|这项全新措施已于10月14日正式启动并接受申请,旨在促进粤港两地的游艇往来与旅游发展。广东籍游艇的船东及船长现在可以提早办理相关的跨境手续,轻松驾船访港。下文为您精心整理粤艇南下申请攻略,即睇网上申报流程、六个指定口岸及官方指南!

海事处FB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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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艇南下跨境手续及网上申报期限

「粤艇南下」措施正式启动,并于10月14日起接受申请。广东籍游艇如有意南下访港,船东或船长最早可于到港前30天办理跨境手续。此外,申请人必须于抵港前最少30小时,以及离开内地水域前4小时,分别完成香港及内地的网上申报,即可扬帆来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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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阶段:到港前网上办理及eBS帐户申请

申请流程第一阶段为到港前的网上办理手续。船东或船长须先开设香港海事处电子业务系统(eBS)帐户。在到港前30天内,按需要申请「允许在香港水域内航行」,并预约锚位或上载泊位证明。在抵港前30小时,须同步申请「自由无疫通行证」、船只「到达前知会」,并提交船员和乘客的入境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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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阶段:内地水域离境查验及6个指定口岸

申请流程第二阶段为离开内地水域的手续。在离开内地水域前4小时,申请人须经内地「单一窗口」网上提交资料,并于6个指定口岸办理离境查验。该6个指定口岸包括:广州南沙客运港口岸、深圳蛇口邮轮母港口岸、深圳机场码头口岸、珠海九洲港口岸、珠海万山港口岸,以及中山港口岸盛世游艇会码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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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阶段:抵港后与离港前手续及出入境安排

申请流程第三阶段为抵港后及离港前的办理事项。在抵港后24小时内,船东或船长须透过eBS电子业务系统申请船只到港证并缴付相关费用。在离港前72小时内,则须透过eBS系统申请船只出港证及缴费。至于人员出入境安排,申请人可按照确认电邮前往指定碇泊处,或前往入境事务处港口管制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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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艇南下官方参考资料及访港一本通小册子

有关游艇进出内地水域的手续,市民及业界可向当地海事、海关及边检等相关部门查询。此外,香港海事处已将进出香港水域的关务手续、海上安全与守则、海上垃圾及油污处理、海洋保育及绿色航行等参考资料,上载至专题网页。

同时,为方便船东与船长掌握各项申报手续,海事处已编制「粤艇南下:访港一本通」宣传小册子并上载至网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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