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夹公仔舖83只Jellycat及Labubu公仔 3男认入屋犯法罪 判囚24至26个月
发布时间:13:07 2026-09-18 HKT
3男于2025年到葵涌广场两间夹公仔店盗窃,打开数部夹公仔机的玻璃门及取走共83只Jellycat和Labubu公仔,总值逾11万元。店舖职员发现夹公仔机内的公仔一扫而光,遂通知机主及报警。警方循监控镜头调查及拘捕3男,他们今于区域法院承认共2项入屋犯法罪。法官严舜仪判刑时,指案中有多项加刑因素,包括被告有预谋及使用针对性工具犯案,其中两人在犯案时更是刚出狱不久,终判囚24至26个月不等。
凌晨时分备工具潜入葵广夹公仔舖偷走23件公仔
被告为35岁侍应邓力铭、33岁兼职仓务员何嘉强、36岁油漆木工黄伟俊。邓和黄承认两项入屋犯法罪,而何承认1项入屋犯法罪。
案情指,2025年6月9日凌晨2时多,邓和黄分别进入葵涌广场,而黄携同一个绿色环保袋。其后2人在葵涌广场内会合,邓携同黄的绿色环保袋独自进入2楼某间夹公仔舖。邓把1条锁匙状物体插入店舖内一部夹公仔机的匙孔,把玻璃门解锁,及后把当中共23件Jellycat公仔放入环保袋内。邓其后关上玻璃门及离开,2人其后行往葵芳邨方向。
同日下午2时半,店舖职员杜女士上班时,发现该夹公仔机内的公仔全都不见了,便告知该夹公仔机的拥有人及后报案;该23只Jellycat公仔总值共2.3万元。
事隔3日再到葵广另一舖开箱掠60只公仔
2025年6月12日凌晨约4时许,邓和另一身份不详男子乘坐的士到葵涌广场,何亦驾驶私家车停靠路边,让黄下车。邓、何及该男子其后在葵涌广场外会合,邓携同一个红白蓝尼龙袋,他与该男子进入葵涌广场及前往地下某间夹公仔机店。
邓再次使用1条锁匙状物体,成功打开店内数部夹公仔机的玻璃门。邓把共60件Jellycat及Labubu公仔放入红白蓝袋中,其后关上玻璃门及离开。3人在葵涌广场外登上一辆的士,其后在九龙塘下车,黄携同该红白蓝袋离开,并登上的士前往乐富邨附近公园,黄与两名男子会合,把尼龙袋交给其中一人便离开。该60只公仔总值约9.2万元。
一被告案发前收讯息指示到葵广「扫公仔」
警方循监控镜头调查,分别拘捕3名被告。警诫下,邓承认在两次事件中收取共3,000元报酬,又指受朋友「Waichun」指使,对方亦提供环保袋、鸭舌帽和锁匙给他。何承认案发时驾车接载3人到葵涌广场。黄则指,他受何指使去招揽人手偷公仔,他于是找上邓,他亦把涉案环保袋和锁匙及交给邓,第一次犯案时何分别给他及邓1,000元和9,000元报酬,而第2次犯案,他则获告知会得到1500元,而邓会得到相等于公仔总额一半的报酬。
警方检验何的手机,发现他案发前收到他人WhatsApp讯息,是一张Labubu公仔相片及表示「葵涌广场有三四十只黑」;何又向对方发语音讯息,叫对方「准备红白蓝袋」及说「我哋一齐出去扫公仔」。
被告带备针对性工具有预谋犯案等属加刑因素
严官判刑时,指入屋犯法罪是严重罪行,除非有特别因素,否则法庭一般以30个月作为量刑起点,而本案更有多项加刑因素,案件涉及至少4人有预谋地犯案,其中邓使用了针对性的工具犯案,而被告亦知道背后有人策略事件。
3名被告过去均有案底,当中何和黄曾干犯不诚实相关罪行,两人更在2024年和2025年才因其他罪行刑满出狱,但不久后便再犯下本案。严官又指何的罪责最严重,他清楚整个计划及招揽人手,最终何判囚24个月、何和黄均判囚26个月。
案件编号:DCCC286/2026
法庭记者:王仁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