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议员施骏兴涉性侵女童非礼罪脱 另与16岁以下女童非法性交罪成
更新时间:16:53 2026-09-14 HKT
发布时间:16:53 2026-09-14 HK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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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区议员施骏兴涉2008年任小学话剧导师助手时,将11岁女学生带至学校附近的公园,继而伸手入女童校服内的胸围下抚摸其胸部。两年半后,施骏兴再疑与该女童发展情侣关系,涉于天水围单位内与女童性交。经审讯后,法官陈广池今于区域法院裁定猥亵侵犯罪脱,但裁定施与16岁以下女童非法性交罪名成立。
39岁被告施骏兴,被控于2008年11月某日在土瓜湾高山道公园猥亵侵犯11岁的女童X,及于2011年3月14日在天水围某单位与当时13岁的X非法性交。
案件编号:DCCC907/2024
法庭记者:王仁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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