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屋宇署向鸿毅、宏业、董事等4人提共259项检控 涉用非阻燃物料致火势蔓延等

更新时间:16:58 2026-09-09 HKT
发布时间:16:58 2026-09-09 HKT

去年11月大埔宏福苑发生夺命火灾,揭发大厦大型维修工程涉嫌严重违规,最终导致168人死亡及79人受伤。屋宇署联同房屋局独立审查组经深入调查后,今日(9日)正式向涉事工程顾问公司「鸿毅建筑师有限公司」(鸿毅)及工程总承建商「宏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宏业)及四名相关人士提出合共259项检控,涉嫌违规使用非阻燃物料及未有妥善监督工程。四名被起诉人士分别为鸿毅的董事黄侠然及该公司聘用的注册检验人员吴跃,以及宏业的两名董事侯华建和何建业。

屋宇署提出共259项检控 

屋宇署发言人表示宏福苑火灾后,屋宇署和房屋局独立审查组全力调查涉事大维修工程。调查显示,工程顾问公司聘用的注册检验人员没有妥善监督订明修葺及没有确保该建筑物安全或已被致使安全;而工程总承建商及工程顾问公司在工程进行期间涉嫌准许或授权使用非阻燃的棚网及帆布、非阻燃的发泡胶板遮挡窗户,以及移除楼梯走火通道的窗户,开设俗称「生口」的开口,并以非阻燃物料作掩盖,令火势迅速蔓延,并阻碍逃生,最终导致168死亡及79人受伤。

屋署宇表示在征询律政司意见后,将按《建筑物条例》第40(2A)(a)(i)、40(2B)、40(2AE)及40(2AF)条向涉事两间公司及四名人士提出共259项检控。根据条例,若因进行工程的方式导致有人受伤或财产损毁,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50万元及监禁18个月。

宏业被除名 发展局年底拟修例加重罚则

针对是次惨剧,屋宇署已全面加强规管、巡查及执法,包括发出《注册承建商作业备考》85,规定棚网上架前须取得认可阻燃测试报告,并启动特别行动巡查全港约400个大维修项目的消防安全措施,落实每半年突击巡查所有大型维修地盘。发展局亦拟于今年年底向立法会提交《建筑物条例》修订草案,提升大型楼宇维修工程的规管及罚则,并收紧对专业人士及承建商的注册和纪律处分制度。

宏业已于今年初通知屋宇署不再担任注册一般建筑承建商,署方将于2026年2月按法例将其除名。然而署方强调,除名绝不能免除涉事公司及相关人士在《建筑物条例》犯下的刑责及其他法律责任。不论涉事人士最终会否被法庭定罪,屋宇署亦会将个案转介至相关专业人士纪律委员会考虑作纪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