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锦辉涉中大校园内醉驾被控4罪 准以5千元保释候讯

更新时间:10:02 2026-09-09 HKT
发布时间:10:02 2026-09-09 HKT

立法会前议员黄锦辉6月29日涉嫌在中大校园内醉酒驾驶,肇事不顾而去,遭警方拘捕,事后辞任选委界立法会议员。黄锦辉今早于沙田裁判法院首次提堂,被控醉酒驾驶、危险驾驶、发生交通意外后没有停车及发生交通意外后没有报案共4罪。黄锦辉由律师谢伟俊代表,暂准毋须答辩,押后至11月11日再讯。期间黄锦辉获准以5000元现金保释,须居于报称住址,交出驾驶执照,不得驾驶或接触控方证人,每2星期到警署报到1次。

66岁被告黄锦辉被控于2026年6月29日,在香港新界沙田香港中文大学内在道路上驾驶一辆私家车,而在呼气中的酒精比例是100毫升呼气中有45微克酒精,超过100毫升呼气中有22微克酒精的订明限度,以及在道路上危险驾驶一辆私家车;同日在香港中文大学第十一苑外近112A及112B车位身为私家车的司机,当时因有该车辆在道路上而有意外发生,以致私家车RG6722及私家车YB3598受到损害,而没有停车,以及遇有道路交通条例第56(1)(b)条所指的意外时,身为私家车的司机,既不提供该条例第56(2)条所述的详情,亦没有在合理切实可行范围内,尽快而在不迟于意外发生后24小时内,亲自前往最近的警署或向警务人员报告该意外。

案件编号:STCC3311/2026
法庭记者:陈子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