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岭高球场覆核案|哥球会提司法覆核胜诉 环保署上诉遭驳回

更新时间:15:15 2026-08-31 HKT
发布时间:15:15 2026-08-31 HKT

政府2023年9月接收粉岭高尔夫球场32公顷土地,计划用「旧场」9.5公顷土地兴建公屋。香港哥尔夫球会质疑环评报告补充资料出错,低估生态破坏,更绕过公众没有咨询,司法覆核胜诉,法庭发还环评报告重新咨询公众。政府一方早前上诉指原审法官犯错,评估「旧场」破坏程度为「无法确定」不等于没有评估,而是因为可能有纾缓措施可以补救,球会方质疑破坏根本无法补救。上诉庭今宣判政府一方败诉,须付讼费。

上诉庭认同原审指环评报告资料不够充份

上诉方为环境保护署署长;答辩方为香港哥尔夫球会;利益关系方为土木工程拓展署。原审时哥球会质疑环评报告中,土木工程拓展署应环保署要求而提交的补充资料未经公众审视,程序不公。原审法官高浩文指公众只有1次机会评论环评报告,因此咨询时报告内容理应尽可能完备,并包含补充资料中说明评估方法的内容,条例没有禁止第二轮公众咨询,若此前程序未妥善完成,就当然需要第二轮公众咨询。

上诉庭今认为原审法官分析正确,为保障法定过程公正公平,补充资料理应再行咨询公众,咨询公众过程要公平恰当,《环评条例》法定准则的前提是环评报告须包含所有必要评核及完整计划,提供予公众,以致公众在有限时间内能够有意义地参与其中,过程理应透明,持份者可以有充分机会评论环境影响及发表意见。由于公众咨询本来只得1次机会,因此环评报告需要尽量完备。当环评报告内没有提供充份资讯,错误断定其符合环评技术备忘录及研究概要的规定的话,环评报告便有缺陷,用以咨询公众会造成不公,环评报告即使获批准最后也应该推翻。上诉庭续指,因此原审法官认为应亡羊补牢,为补充资料进一步咨询公众,而《环评条例》条文对进一步咨询一事亦不置可否。

上诉庭认同原审法官结论指,补充资料中包含了大量理应列于环评报告原文内容,以水文影响评估为例,研究概要规定要订明发展计划要避免或尽量减少影响重要特定保育物种,而中国水松属其中之一,要用适合方法辨识及量化潜在环境影响,包括水力影响。虽然环评报告确认中国水松属国际自然保护联盟濒危物种红色名录中极危物种,然而只得2段研究水力破坏,完全没有研究佐证,只因不会兴建地下隧道,便指不预期有水力影响,结论指环境影响不重要。上诉庭认同原审法官指,环评报告没有任何数据支持,结论纯属臆测,连环境咨询委员会都不满意,要求详细分析,以致最终需要补充资料。上诉庭指公众若无上述补充资料,即使咨询亦无法提供实际意见。

署方接纳相关环评显然决策不理性

原审法官高浩文另指「旧场」明显且公认具重要文化价值,如若署方接纳「旧场」受破坏程度为「无法确定」的话,显然决策不理性,违反了环评技术备忘录及环评研究概要的规定。原审法官又指环评报告中毫无实际纾缓措施,任何理性所得出的结论都会同意其破坏过于严重,无法减轻,因此不可接受。

上诉庭详述粉岭高尔夫球场包含「旧场」等3个高尔夫球场,乃亚洲其中一个出色及风景优美的球场,曾举办无数职业锦标赛,为本地唯一合资格举办国际赛事的场地。上诉庭续指「旧场」为中国境内历史最悠久的球场,当初受「高尔夫球之家」苏格兰圣安德鲁老球场启发兴建而成,采用了高尔夫球场发展「黄金时代」设计,如今已不复见,实属本港高尔夫球之建筑瑰宝,而「旧场」18个洞中,有8个属环评报告范围内。

上诉庭今反驳政府一方指根据环评技术备忘录及环评研究概要的规定,评估文化遗产影响的责任在土木工程拓展署身上,而非古物咨询委员会,而土木工程拓展署评估了受破坏程度为「无法确定」。上诉庭认同原审法官指署方接纳上述评估显然决策不理性,违反了环评技术备忘录及环评研究概要的规定。上诉庭亦认为环评报告的古树名木、蝙蝠、飞蛾等内容,都未达环评技术备忘录及环评研究概要的规定,终驳回上诉。

哥球会欢迎裁决

香港哥尔夫球会欢迎裁决,重申粉岭旧球场是香港珍贵的「活古迹」,至今仍被征用作高球大赛球场,为香港高球运动发展作出贡献。球会又指将继续与政府保持沟通,期望保留旧球场,并善用球会所有资源和设施,配合政府政策推动高球及体育旅游发展,为香港创造最大价值。

案件编号:CACV573,574/2024
法庭记者:陈子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