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女经理披露家人正受廉署调查罪成 官指属技术上犯罪 严重性不及通风报信

更新时间:15:53 2026-08-24 HKT
发布时间:15:53 2026-08-24 HKT

43岁时任银行客户服务女经理涉违例向父亲透露对方正被廉政公署调查,她否认披露受调查人身份等资料罪受审,今于九龙城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裁判官曾宗尧指廉政公署对于土生土长的香港人而言,与打击贪污划上等号,其广告「避都避唔开」。被告知道廉署透过银行索父亲资料,必然产生父亲可能受查的怀疑。曾官信纳被告并不肯定父亲受查的背后原因,但当她有所怀疑时向父亲提及廉署,技术上已犯下控罪行为。曾官押后判刑至9月4日,待索社会服务令报告,被告续准保释。

怀疑并向父亲提及便引起警惕已属技术上犯案

曾官裁决时指,控罪仅需被告有所怀疑,门槛较低,而关键时间中被告知悉廉署要求银行提供父亲的资料。曾官形容廉署为打击《防止贿赂条例》第II部罪行、即贪污罪行而成立,其广告「避都避唔开」。对于土生土长的香港人而言,廉署与打击贪污划上等号,被告得悉廉署透过银行调查父亲时,必然产生父亲可能受查的怀疑。曾官认为,被告是否知道父亲涉及哪一条罪行无关本案宏旨,被告只需知笼统的贪污罪行便可构成知情或怀疑。

曾官信纳时任银行客户服务男经理的证供,其中包括被告曾避嫌,将案件交给男经理处理;以及被告曾主动提供协助,交出父亲的月结单。曾官接纳被告不肯定廉署调查父亲的背后原因,但她意识到父亲受查。而被告没明确向父亲表示对方正受查,惟她曾与父亲谈及廉署的行动。

然而曾官强调法例禁止任何人以任何方式泄漏风声,若只局限于高门槛的「明言」,则有违立法原意。曾官直言当被告怀疑父亲受查,并向后者提及廉署的行动,便会令后者有所警惕,在技术上被告已干犯控罪行为。因此曾官裁定罪名成立。

求情称因案失工作承认行事不慎但已有悔意

辩方求情指被告已婚,育有4名子女,她因本案失去工作,丈夫目前是唯一经济支柱。被告的2名孪生儿子均有学习障碍,而家中长辈亦有长期病患,一家六口与被告的岳父母及工人同住。辩方续指被告乐于助人,多年来热心公益,被告承认行事不慎,在求情信中表示悔意。辩方冀望法庭考虑到案情,以及被告属技术性犯错,而给予一次机会。

被告刘穗娥,被控于2025年2月5日至2025年7月23日期间内的一个未知日期,在香港,明知或怀疑一项就被指称或怀疑已犯《防止贿赂条例》第II 部所订罪行的调查正在进行,无合法权限或合理辩解,而向刘灶培披露他是该项调查的受调查人。

案件编号:KCCC359/2026
法庭记者:雷璟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