匡智会时任助理舍监涉5度强奸智障女院友 女事主供称「舍监屙尿个度插我下体」

更新时间:13:20 2026-08-24 HKT
发布时间:13:20 2026-08-24 HKT

匡智会辖下大埔区残疾人士院舍38岁时任助理舍监,前年涉5度强奸23岁轻度智障女院友,他被控5项强奸罪受审。女事主透过视像形式作供,她在录影会面时指出,被告要求她进入「男仔房」,不断脱下其衣服直至全裸,令她心情不好,然后被告对她上下其手,把「屙尿个度」插入其下体。她看到被告脱下安全套后,射出一些白色液体到她肚上,被告便到厕所拿抹手纸,帮她抹走该些白色液体。

事主供称遭被告脱光衣服用「屙尿𠮶度插我下体」

女事主X透过视像形式作供,控方播放其录影会面纪录,X忆述2024年8月3日,被告在她不情愿下叫她进入被告房间,锁门后「除我啲衫」,「系咁剥」,一直为她脱衣至全裸,X坐在床上,被要求张开双腿,她遭被告摸胸及下体。被告在书包拿蓝⾊正⽅形避孕套盒,自行把避孕套套上阳具。X忆述被告以「屙尿𠮶度插我下体」,她像被硬物抽插下体半小时,令她「好痛」、「好唔舒服」。

X指她曾叫「唔好」、「好烦」、「唔好搞我啦」,但被告要求她「细声啲」。X目睹被告从她体内自行拔出阳具,扔走阳具上的透明长条形胶袋(即避孕套),然后再在X肚上射精。X指:「我肚下面有啲白色液体,佢射过嚟」,被告便到厕所拿抹手纸,帮她抹走该些白色液体。

事主智商53智力相当于9岁多儿童

为X进行智力评估的社署临床心理学家黄亦彤供称,女事主X智力有严重缺陷,智商为53,属轻度智障,智力相当于一名9岁8个月大的人士。她因不懂得用方法帮助记忆,较难去记住事件详情。黄指X无法保护自己免受性剥削,不懂如何逃离性侵现场。而警方翻查闭路电视,发现被告在上班期间,曾4度带X进入他的男职员办公室及曾1度进入X的房间;但办公室及X的房间内并没有闭路电视。

X忆述,被告曾在他的房间内把阳具插其下体4次,而当年7月中被告亦曾叫她进入被告房间,锁门后被告脱下两人所有衣物,指示X睡在床上,被告从衣柜拿出避孕套自行戴上,要求X张开双腿,以阳具插入X下体,抽插近半小时。被告扔掉避孕套后射精在X肚上,被告以纸巾帮X抹干净。X形容被告阳具「成条红咗」,她当时「好痛」、「好惊」,怕被他人发现后被同学「周围唱」。X表示她讨厌遭被告抽插,只想尽快离开,她进行性交时一言不发,怕遭被告恶骂。

X讨厌被告经常召其入房「做依啲嘢」

X再交代,她在7月中的另一日,亦被指示进入被告房间,被告又脱下双方衣物,把阳具插入X下体,X大叫「好痛呀」,被告则要求X「唔好嘈」、「唔好咁大声」。被告曾摸她胸部,期间没有使用避孕套,也没有射精。X在某周末早上再被召到被告房间,X指被告以糖果引诱她,被告在X入房后疯狂亲吻她。被告脱下两人所有衣物,拿避孕套后自行戴上,以阳具插入X下体。

X提到被告亦曾趁其他同学放假不在院舍时进入她的房间,拉开她的被铺,以阳具插其下体「一阵」,令她「好痛」。被告没有使用避孕套,也没有射精。X指被告看到她「个样好辛苦、好唔钟意」,但仍无动于衷。X指她一直与被告关系良好,会聊天及打游戏机,令她讨厌的是「成日都叫我入佢间房做依啲嘢」。被告要求X不要把两人性交的事情告诉他人,X另指被告有时不与她聊天,令她心伤,她认为被告是「衰人」。

38岁男被告宗培基,被控于2024年7月13日、7月21日、7月28日、8月3日及约8月9日,在大埔某宿舍强奸女子X。控方由高级检控官林晓敏大律师及高级检控官欧阳巽熙代表,被告由大律师许卓伦代表。

案件编号:HCCC277/2025
法庭记者:刘晓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