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礼11岁男童臀部及下体 功课辅导班义务导师认罪还押9月判刑

更新时间:11:51 2026-08-18 HKT
发布时间:11:51 2026-08-18 HKT

48岁男子于2022年在香港社区组织协会担任功课辅导班义务导师期间,非礼当时11岁男童的臀部和下体等。他被控3项非礼罪,经审讯后,其中两罪罪脱,律政司提上诉得直,案件发还重审。涉案男子今于区域法院承认该两项非礼罪,暂委法官香淑娴押后案件至9月3日判刑,以待索取被告的背景及心理报告,期间被告须还押。

闭路电视拍到被告摸男童大腿下体和胸部

被告何永恒,承认于2022年8月20日及27日在深水埗非礼当时11岁男童X。他另于同年8月13日非礼X,较早前被裁定1项非礼罪成、判囚7个月。

被告今承认案情指,X自2018年起参加涉案社区协会的功课辅导班,而被告自2011年开始担任相关功课辅导班导师。X在2022年8月27日向母亲表示遭被告触摸臀部和下体。闭路电视拍摄到,被告在2022年8月20日在课室内用手触摸X的大腿、下体和胸部等;及在8月27日,被告触摸X的下体、臀部和胸部等。被告同年9月被捕。

庭上透露,被告未婚,案发时并无案底,具硕士学历,曾任中大助理行政主任。

求情称已获教训官认为悔意有限

辩方求情时,指被告在案中亦得到很大教训。惟香官指,这是因被告犯案所致,而且被告多次侵犯同一名事主,他在8月20日、于8分钟内多次侵犯X,而在8月27日,被告犯案时间更长逾1小时。香官又指,被告最初经审讯后只有一项非礼罪名成立,而被告仍就该定罪提上诉及后遭驳回,其悔意有限。

香官最终押后案件,以待索取被告的背景及心理报告后再判刑;控方另透露X不愿重提事件,故不索取事主创伤报告。

案件编号:DCCC106/2023
法庭记者:王仁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