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龙塘独立屋无牌办学生宿舍 经营者认违《床位寓所条例》被定罪 教育局: 定必严肃处理
发布时间:20:49 2026-07-22 HKT
早前有人租用九龙塘独立屋,作为到港升中内地生的宿舍,民政事务总署今(22日)公布,一所无牌「学生宿舍」的经营者由于触犯《床位寓所条例》,今日在九龙城裁判法院被定罪。民政事务总署辖下牌照事务处人员今年3月于九龙塘一个处所进行调查,发现处所内有以租用协议用作住宿用途的床位经营无牌床位寓所。牌照处经调查后取得足够证据,随即提出检控。涉案经营者承认在没有豁免证明书或牌照的情况下经营床位寓所,违反《条例》第5(1)和6(a)条。据悉,涉案单位位于九龙塘渭州道10号,原称为「紫荆家苑」。
牌照处2021年至今就无牌经营床位寓所提12宗检控 全部均被定罪
发言人指出,牌照处一直高度重视无牌经营床位寓所的问题,并会继续采取多管齐下的措施,透过持续执法、加强执法力度和广泛宣传,致力打击无牌床位寓所。如接获举报或投诉,牌照处人员会就相关处所进行调查,在有足够证据的情况下,会采取执法和检控行动。牌照处亦已加强情报搜集工作,包括主动巡查,从不同渠道搜集相关情报,并与各区民政事务处建立通报机制以取得有关怀疑无牌床位寓所的资讯,以及继续与其他执法部门进行跨部门联合行动,打击无牌床位寓所。由2021年至今,牌照处曾就无牌经营床位寓所作出12宗检控,全部个案均被定罪。
牌照处致力打击无牌床位寓所,以保障入住者及楼宇其他使用者的安全。近来坊间出现自称「学生宿舍」或「学生寄宿公寓」的处所,部分涉及12个或以上依租用协议用作或拟用作住宿用途的床位而受《条例》规管。根据《条例》,任何居住单位内如设有12个或以上床位,并依租用协议用作或拟用作住宿用途,须在开始营运前领取床位寓所牌照。无牌经营床位寓所属刑事罪行。
教育局: 曾联同部门进行联合突击巡查行动
教育局发言人提醒有意到港升学的学生及其家长要慎选合规的住宿设施,保障自身安全和权益。部份住宿经营者会通过不同社交媒体平台宣传他们经营的宿舍、宿舍公寓或学生公寓,部分更声称会提供「宿育管教」、「一站式全托管」服务。教育局提醒家长及学生,如果相关住宿设施提供补习、功课辅导等教育服务,而处所内学生人数同一时间达8人或以上,或每日达20人或以上,必须已根据《教育条例》注册或临时注册为学校,否则属违法经营行为。
教育局若发现有人涉嫌营办未经注册学校或涉及其他违法行为,定必严肃处理,有关行动包括进行跨部门联合行动、派员巡查有关房产、向违例人士发出警告或提出检控,以保障学生福祉。早前,教育局曾联同相关部门进行联合突击巡查行动,打击违规经营的学生宿舍。
个别学校如有教育需要,而在现有校舍、空间和人手等配套条件许可下,可向教育局申请以自资模式提供宿舍设施及服务。隶属于个别中小学的寄宿设施须根据《教育条例》及《教育规例》向教育局申请,并符合相关规定,包括寝室面积和衞生设施要求。至于其他类型的宿舍,则须因应情况向不同政府部门作出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