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剑击港将招文韬认处理1060万电骗赃款 官斥贪图金钱报酬 加刑囚41个月2星期
发布时间:16:41 2026-07-21 HKT
去年非礼罪成被判监的前剑击运动员招文韬,再被揭于2021年使用5个银行户口接收电话骗案的犯罪得益,涉款共约1,060万元。招文韬今在区域法院承认5项洗黑钱罪,暂委法官余俊翔判刑时斥,被告在借出户口时已怀疑是骗徒用作洗黑钱,惟仍贪图金钱报酬,无视显而易见的违法风险,属自私、轻率及罔顾法纪,其中更显示被告曾收取约4800元,余官接纳控方加刑申请,判处被告监禁41个月2星期。
户口有4千多元显示有获取得益
26岁被告招文韬,承认于2021年8月4日至8月27日,连同其他身份不详的人,在香港知道或有合理理由相信5笔分别存于汇立银行、天星银行、MOX银行、蚂蚁银行及理慧银行共约1060万元的款项,全部或部分为从可公诉罪行的得益而仍处理该些财产;余下一项洗黑钱罪则获存档法庭,指他于同年7月30日至7月31日,在香港的众安银行洗黑钱约38万元。
控方透露,被告在城市大学毕业,及后任职剑击教练,去年5月就其他案件在荔枝角收押所服刑完毕。辩方求情指,被告在认罪协商下承认控罪,亦不反对加刑,望法庭念洗黑钱罪行在今年有下跌的趋势而轻判。余官关注,辩方在书面求情指「没有获得任何报酬」,惟被告亲撰求情信指,因经济原因开立涉案户口,亦有约4千多元在被告的户口中,难以接纳被告在本案没有获取得益。
官指被告贪图报酬无视违法风险
余官引述求情指,被告在2015年至2024年间是香港剑击队队员,获得卓越成就,及后任兼职剑击教练,月入约4千元。被告案发时没有刑事定罪纪录,去年因非礼案被定罪。求情另指,被告在Telegram上看见赚快钱的广告后,致电向对方询问,对方表示只需提供银行帐户让公司做生意,并会向被告支付生意金额的1%作报酬,尽管被告感到怀疑,惟因想赚快钱而提供户口。辩方另指,本案不涉及国际元素,被告仅借出银行户口,并非主谋及不知电骗行为。
余官判刑时斥,已知的两名事主因电骗失款约820万元,当中经被告帐户清洗的黑钱约210万元,被告的行为对社会造成深远祸害,若非被告提供户口协助清洗黑钱,骗徒不可能顺利收取赃款。再加上,被告开立5个银行户口,起初已对事件抱有怀疑,惟被告仍贪图金钱报酬,无视显而易见的违法风险,属自私、轻率及罔顾法纪,更显示被告收取约4800元报酬,接纳控方加刑申请,终判处被告监禁41个月2星期。
承认将涉案银行户口借出予不知名人士
案情指,有骗徒假扮内地官员分别向两名事主索款,声称事主参与诈骗活动及清洗黑钱。事主遂按骗徒的指示,将储蓄存入银行帐户,并向骗徒提供流动保安编码,随后骗徒从事主的银行帐户转出资金,事主发现受骗后向警方报案,事主共被骗去约822万元。经警方调查后发现,事主的款项流入被告的不同银行帐户,部份金额更在即日转帐至其他不知名人士。
另外,警方发现被告的不同银行帐户内,除了两名被告的汇款外,亦有其他不知名的大额汇款,涉款约1100万元。惟被告在案发时段,没有提交报税表或缴税,被告虽于2021年4月至2022年3月在体院任运动员,惟只获发共约5.6万元薪金。被告承认将涉案银行户口借给不知名人士。
案件编号:DCCC12/2025
法庭记者:黄巧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