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向公司夸大开支骗取逾1.2万元 行政主任被控欺诈提堂

更新时间:12:00 2026-07-09 HKT
发布时间:12:00 2026-07-09 HKT

40岁女行政主任涉嫌夸大开支,诱骗公司支付逾1.2万元,她被控一项欺诈罪。案件今于东区裁判法院首次提堂,主任裁判官张志伟应申请押后案件至9月3日再讯,以待辩方索取文件。期间被告获准以5,000元保释,须遵守不得离开香港,及不得与控方证人讨论案情等条件。

被告陈芷君,被控于约2019年6月27日至2020年8月31日期间(包括首尾两日),在香港,藉作欺骗,即向香港电镀业商会有限公司(「香港电镀」)虚假地表示,被告有权就她代香港电镀所招致的开支获发还合共港币12,825.9元,并意图诈骗而诱使香港电镀向被告支付港币12,825.9元,而导致被告获得利益,或香港电镀蒙受不利或有相当程度的可能性会蒙受不利。

案件编号:ESCC1643/2026
法庭记者:雷璟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