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免费机票住宿诱骗两女赴泰卖往缅甸诈骗园区 美容师认欺诈罪还押9月判刑

更新时间:13:07 2026-06-26 HKT
发布时间:13:07 2026-06-26 HKT

女美容师声称提供免费机票和住宿,诱骗两名女子出游到泰国,又要求她们运送泰铢。惟二人到埗后随即被持棍和持枪男子押送至缅甸,并获告示已遭「卖」到诈骗园区,须支付50万美金或达到同等诈骗金额,才可获释。事主向家人求助后,终在支付赎金后获䆁。女美容师今(26日)于区域法院承认欺诈罪,法官谢沈智慧直言判刑对家人的影响从不是减刑因素,怒斥「应该犯案前谂吓屋企人,唔系犯案之后用屋企人做借口」。法官押后判刑至9月29日,以等待同类案件的上诉结果,期间被告须还押。

33岁被告潘心怡承认一项欺诈罪。案情指,24岁彭姓女事主及21岁廖姓女事主自2024年中旬相识,二人分别认识被告。在2024年11月中下旬,两名事主与被告聚餐,被告邀请两名事主一同到日本及加拿大旅行,住宿等全部旅游费用均由被告承担。事主们表示有兴趣,但当日未有订下任何计划。

同年12月27日,被告在三人的Whatsapp群组中告知,已为两名事主购买机票及预订住宿,在当晚9时从香港飞往泰国,翌日晚上回港。被告另要求二人在泰国境内运送现金泰铢以换取报酬,彭同意,廖本来拒绝,但在被告及彭的请求下答应。被告又称自己将尾随二人之后前往泰国。

出发前被告删除三人Whatsapp群组

被告在12月27日出发前相约两名事主见面,廖未能应约,而被告删除了三人Whatsapp群组,和她与彭之间的所有对话纪录。彭和廖直接在机场会合,并发上前往泰国的航班。

两人到埗后,彭透过Telegram通知被告,被告指示她们前往机场出口,会有司机接送至酒店。10分钟后,一名身份不详的泰国男子上前查看事主们的香港护照,确认身份后带她们上车。被告在一个包括她、两句事主及一名「A」人士的Telegram群组中,告知事主二人须运送4800万泰铢但无更多详情,两名事主之后在车上入睡。

12月28日早,彭姓事主醒来发现车辆正驶往清迈,二人再依照被告指示转乘另一辆车。她们抵达一条河附近的某地点后下车,随即见到数名持木棍及刀的男子,并遭没收护照及电话等全部财物,再被押解上船过河。过河后两名事主又被身穿军服的持枪男子押上车,在车程中获告知已被「卖」到缅甸。

被人以2.7万美元美卖到园区从事诈骗

二人被带到一个园区,由一名绰号「老板」又称「兔总」的内地人迎接。「老板」指两名事主分别被人以2.7万美元美卖到园区从事诈骗,又指须支付50万美元或达到同样的诈骗业绩,方可离开。两人其后获得学习资料及话术,指导她们诈骗富有的海外华人。

2025年1月左右,「老板」问事主们是否想离开,若想离开,各人须支付2.8万美元的费用,若继续留在诈骗中心则可减费。翌日两名事主联络亲友,彭的母亲在网上找人协助,终支付110万泰铢释放费及10万元人民币予协助方作手续费。廖的前男友及亲戚透过中介方,支付共212,090港元换回廖的释放。

两名事主在2025年1月8日获释,她们在同月11日回港。同月13日,被告被拘捕,在警诫下保持缄默。

辩方已呈交书面求情陈词,法官谢沈智慧直斥「简直系胡说八道」。法官指众所周知若控罪严重,被告的个人背景及家庭背景对判刑的影响微不足道,而判刑对家人的影响从不是减刑因素。辩方又指被告的父亲非常担心女儿,法官反问「人哋啲女俾人捉咗,俾人卖咗去,人哋啲父母呢?」。

法官指本案牵涉事主的人身自由,勒索金额庞大,以及有国际元素,明显是集团式犯案,有精密计划,不能与单纯导致金钱损失的电骗案例相提并论。法官留意到有同类案件将于上诉庭审理,遂押后本案判刑至9月29日,以等待上诉结果。

案件编号:DCCC 692/2025
法庭记者:雷璟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