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水桥拖尸案︱29岁男推女友尸体到警署自首 听到发出「啊」一声 法医相信死者当时仍有呼吸
发布时间:16:52 2026-06-23 HKT
29岁无业男子涉于2022年4月在洪水桥住所内以棍击毙30岁逾200磅女友,途人发现他拉的板车露出人脚,他被捕后警诫下称:「我一时错手用棍仆死咗佢」,另指他为协助女友减肥才殴打以阻止其入眠。他否认谋杀及阻止合法埋葬尸体两罪,案件今(23日)于高等法院续审。法医供称死者主要死因为窒息,其次是腐蚀性液体烧伤及头伤。而被告推死者尸体到警署自首时,听到尸体发出「啊」一声,法医相信死者发出叫声时仍在生,但身体遭棉被包裹,头颈被保鲜膜缠绕至完全没有空隙,有可能因此窒息致死。
死因是窒息、头伤和烧伤
被告吴家声否认于2022年4月28日至4月29日,在香港元朗富安花苑某单位谋杀叶芷清及阻止合法埋葬叶芷清的尸体。被告拟承认误杀罪,但不获控方接纳。死者验尸结果显示头部和身体多处受伤,头顶有钝器引致的伤痕,后脑位置大面积出血,身体逾半遭腐蚀性液体烧伤,死因是窒息、头伤和烧伤。

法医科高级医生傅家聪作供指,死者头部及身体多处受伤,头顶有硬物击打痕迹,后脑大面积出血,肋骨及胸口亦有压伤。死者身体逾半遭腐蚀性液体烧伤,皮肤组织严重受损,即使死者当时穿裤被洒上腐蚀性液体,裤子也会即时破烂,若洒上皮肤后未即时以大量清水冲洗,仍可造成严重灼伤。法医从死者身上伤势可见出死者身上的腐蚀性液体并非完全即时冲走。
全身上下多处损伤及瘀伤
法医又指,死者的头部伤势可由被涉案木棍等硬物用力掷中所致,死者全身上下多处损伤及瘀伤亦显示她曾遭硬物袭击殴打,其血管内验出少量酒精,内脏器官则没有损伤。法医重申,头伤及腐蚀性液体烧伤均需即时急救,腐蚀性液体烧伤比头伤严重,死者头颈被保鲜膜缠绕至完全没有空隙,有可能因此窒息致死。
对于被告称他当时把死者「包到成只糭咁」,以板车推死者尸体到警署,却听到尸体发出「啊」一声,不清楚死者「死咗未」。法医解释虽然尸体分解过程中可能产生气泡声响,但本案死者并未分解至此程度,极不可能因此发出声响,故认为死者当时若发出「啊」一声时,死者仍在生并有呼吸。
案件编号:HCCC340/2024
法庭记者:刘晓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