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头邨爆炸品案丨35岁电脑技术员认4罪被判囚14年 官斥计划邪恶 炸弹袭击潜在严重伤害
发布时间:12:19 2026-06-18 HKT
35岁电脑技术员涉于黄大仙东头邨住所内藏有逾20公斤制造爆炸品的原材料及工具,今于高等法院承认串谋导致爆炸等4罪,原被控《香港国安法》下的串谋恐怖活动罪获准存档法庭。辩方求情指被告「斋讲无做」,并没有制造出任何炸弹,而且只是「扮激进」以博取同党信任。法官陈庆伟形容此计划「绝对邪恶」,与全球任何恐怖袭击无异,被告具明确意图攻击政府及司法机构,极可能危及社会安全并引发广泛恐慌,就4罪判囚14年。
求情指被告仅「扮激进」无制造炸弹
辩方大律师马维𫘥求情指,被告只是「扮激进」以博取同党信任,仅属「斋讲无做」,没有制造出炸弹,并无恐怖行为付诸实行,甚至没有任何进一步的计划。辩方另指,案件原需由3名《国安法》指定法官审理,现时认罪大大节省法庭资源,考虑到案件的严重性及检获化学品的数量,建议以监禁10 年作为量刑起点。
被告张黎明原被控《香港国安法》下的串谋恐怖活动罪,于2020年7月1日至2022年5月23日在香港与其他人串谋,为胁逼中央人民政府或香港政府,或威吓公众以图实现政治主张,组织、策划、实施、参与实施或者威胁实施意图造成严重社会危害的恐怖活动,即针对人的严重暴力、爆炸或纵火、破坏交通工具或交通设施、或以其他方法严重危害公众健康或者安全。
被告今承认的4罪则为1项「串谋导致相当可能会危害生命或对财产造成严重损害的爆炸」、1项「企图制造爆炸品」及2项「管有爆炸品」罪,他承认于2019年8月27日至2022年5月23日,在香港与其他人串谋藉爆炸品导致爆炸;及于2022年5月23日在黄大仙东头(二)邨贵东楼某室企图制造爆炸品,即苦味酸;及同一单位内明知而管有氯酸钾、硝酸钾、硫、丙酮、过氧化氢、六亚甲基四胺、尿素、柠檬酸、木炭、甘油、铝、糖、氢氧化钾、硝酸钠、次氯酸钙、红磷、硝酸及硫酸;及在新蒲岗太子工业大厦16楼「盛实迷你仓」,明知而管有硫。
案件编号:HCCC199/2025
法庭记者:刘晓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