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委会拟将定期班轮业船舶共用协议集体豁免命令续期五年 邀请公众提交申述

更新时间:12:29 2026-06-11 HKT
发布时间:12:29 2026-06-11 HKT

竞争事务委员会(竞委会)今日发布通知,建议将定期班轮公司之间的船舶共用协议集体豁免命令续期五年,至2031年8月8日。由于现行命令将于2026年8月8日届满,竞委会经检讨后认为相关安排仍符合经济效率豁除的条件,故提出此项建议,并根据《竞争条例》正式邀请各界人士向竞委会作出申述。

建议续期五年 邀请各界提交申述

竞委会发布通知,建议将定期班轮公司之间船舶共用协议的集体豁免命令续期。该项命令于2022年经过修订,并将于2026年8月8日届满。

根据《竞争条例》第20条,竞委会现正邀请各界人士,就该命令续期五年至2031年8月8日的建议,向竞委会提交申述。

经评估确认符合经济效率

船舶共用协议是指航运公司之间为营运安排而订立的协议,例如交换船舶箱位或协调航班时间表等。竞委会在评估此类班轮协议所带来的经济效率后,于2017年8月首次发出该命令,宣布在符合相关条件的情况下,一般根据船舶共用协议进行的活动,可获豁除于《竞争条例》第一行为守则的适用范围之外。竞委会其后进行详细检讨,并于2022年将该命令续期四年。

在发布是次通知前,竞委会已透过于2025年8月至11月进行的初步公众咨询,展开第二次检讨,审视该命令自2022年续期以来,相关市场及行业的最新发展。竞委会仔细考虑了不同持份者在初步公众咨询中提交的意见,并就此与业内主要持份者会面。

竞委会的初步结论指出,该命令下船舶共用协议所涵盖的活动,仍然符合经济效率豁除的条件,且该命令依然可取并能继续发挥效用。因此,竞委会建议按相同的实质性条文,将该集体豁免命令续期五年。

各界人士在2026年7月13日下午6时前,向竞委会作出申述。逾时提交的申述将不获考虑。有关申述必须以书面提交,各界人士请尽量将申述电邮至 [email protected],并于电邮的主题栏目注明「个案编号(BE/0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