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家疑放狗生怨 男子指控警嫂报假案致其被捕 入禀区院索精神赔偿
更新时间:11:33 2026-06-02 HKT
发布时间:11:33 2026-06-02 HK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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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疑与警司妻子因放狗问题生怨,警嫂曾控告男子游荡不果,男子反击指控对方诽谤。男子昨再入禀区域法院,指警嫂曾向警方虚假报案,导致男子因管理狗只的事宜被警方拘捕,惟及后已获无条件释放。男子要求警嫂赔偿因其虚假陈述而致其遭拘捕所造成的损失,包括精神损失、惩罚性赔偿、利息及讼费等,惟没有列明相关金额。
指被告恶意虚报致其被捕名誉受损失人身自由
原告为欧阳梓峰(Au Yeung Je Fung Myron),被告为林家雯(Lam Carmen)。欧阳梓峰自撰入禀状指,林家雯在没有事实依据的情况下,出于恶意及无合理原因,向香港警务处作出了虚假陈述,就与狗只管理相关的事宜虚假指控原告,导致原告因为林家雯的虚假陈述而被捕,惟其后原告获无条件释放,故入禀要求林家雯赔偿原告因遭拘捕而造成的损失,索偿包括就丧失人身自由、名誉受损、精神受创所致的一般损害、惩罚性赔偿、利息及讼费等,惟没有列明相关金额。
被告曾指控原告游荡后因证据不足原告罪脱
根据过往报道指,警司妻子林家雯因放狗问题与欧阳梓峰素有积怨,林家雯指2021年归家途中,被欧阳梓峰以手机拍摄及被指骂为「水炮车」。欧阳梓峰被控一项游荡导致他人担心罪,案件4年前经审讯后,裁判官屈丽雯认为控方证据薄弱,裁定表面证供不成立,欧阳梓峰即时脱罪并获释。
案件编号:DCCJ2791/2026
法庭记者:黄巧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