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前保险代理否认以虚假保单骗取佣金 保单申请人供称无授权任何人签署

更新时间:13:44 2026-05-28 HKT
发布时间:13:44 2026-05-28 HKT

2名前保险代理涉嫌讹称2份保单申请的内容为真,从而骗取保险公司的佣金及花红。两人否认2项欺诈罪,今于东区裁判法院开审。涉案保单的申请人供称,为帮朋友「追Quota」故提供个人资料,但他无授权任何人在申请表上签署。案件下午续审。

首被告交两份保单申请收13万佣金花红

被告依次为33岁女子陈绮薇和30岁男子黄俊辉,两人被控于2023年3月某日至同年5月25日期间,包括首尾两日,在香港藉作欺骗,即分别向富通保险有限公司虚假地表示2份保单的保险申请表连同有关证明文件为真确,并意图诈骗而诱使该富通保险有限公司批准该申请,和发放按该富通保险有限公司政策计算的佣金和奖金。

承认事实指,2名被告于2022年注册结婚。富通保险有限公司要求代理人必须会见保单申请人,了解对方的财务状况、解释保险计划细节等。代理人必须亲自见证申请人签署,富通严禁虚假签署、误导或以优惠诱导申请人。富通收到保费后,会向代理人发放佣金及花红等。

证人潘永杰(白衣)称无授权任何人于保单上签署。何君健摄
证人潘永杰(白衣)称无授权任何人于保单上签署。何君健摄

富通于2023年3月23日透过被告陈绮薇的网上代理人帐户,收到一位名叫潘永杰人士的人寿保险和危疾保险申请。申请表中潘的职业列为利嘉阁物业营业员,月入4.8万元。富通在收到保费后,2份保单正式生效,富通于同年5月共向陈发出逾13万元佣金及花红。

涉案保单申请人称无交保费无签名

其后因富通未有收到续保费用,涉案2份保单失效。富通于2024年8月向被告陈绮薇追讨佣金,惟陈没有归还。

案发时任职利嘉阁地产代理的潘永杰(音译)供称,他于2018年在兰桂坊的酒吧结识被告黄俊辉,二人偶尔一起喝酒。潘指黄于2023年3月联络,表示「要追Quota」,及「送一份医疗单」予潘,故潘答应并提供身份证及地址等个人资料。

潘不记得2名被告曾否向他解释保单内容,他无就涉案2份保单支付过保费。潘指2份保单上的申请人签署均不属于他本人,而申请表上的月薪4.8万元亦不是他当时的真实收入。潘知道有一份医疗保险,但不知道另一份保单。

案件编号:ESCC208/2026
法庭记者:雷璟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