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鎅刀指吓携婴母入屋图强奸 六旬汉认严重入屋犯法等罪囚9年
发布时间:14:01 2026-05-27 HKT
67岁无业汉前年7月尾随一名推婴儿车的年轻女子到其住所,以鎅刀胁持女子进屋后,在屋内非礼该女子及企图强奸她。女子担心婴儿安危,不敢大声呼救,只能悄悄致电母亲,最终母亲前来相救才脱险。涉案无业汉承认严重入屋犯法及企图强奸等5罪,法官杜丽冰今于高等法院判刑时,指案情严重,女事主事后焦虑及性方面出现障碍,被告为着一己私欲犯案,令女事主蒙羞及留下创伤,须判处阻吓性刑罚,终判囚9年。
持鎅刀指吓妇人入屋「想开心下」
被告梁锦华今承认严重入屋犯法、猥亵侵犯、企图强奸及2项袭击致造成身体伤害罪。庭上透露,被告他过去有11次案底,包括两次与16岁以下女童非法性交、及两次袭击案底。
案情指,2024年7月5日下午,26岁女事主X推着婴儿车返回葵涌住所,却未有注意到被告一路尾随。在X推门入屋之际,被告从后问她需否帮忙,X转身便看到被告用鎅刀指着她,被告称「无乜嘢,想开心下啫」。X担心她和孩子的安全,只好让被告入屋。
事主担心孩子安危哑忍非礼并暗中致电求救
进入单位后,X因为害怕而不敢大声呼救。被告其后把鎅刀放在桌上,并用手非礼X的胸部和亲吻她。X当时曾尝试偷偷报警,但她不敢说任何话,所以她悄悄致电母亲,及叫被告不要伤害她的孩子,希望母亲意识到她在求救。
被告其后问X有否感到兴奋,又表示要与X口交。此时X的孩子哭喊,于是她进房喂哺孩子,被告也跟进房间,并非礼X的私处。X当时害怕被告会强奸她及伤害孩子,故不敢反抗,只能再次偷偷致电母亲。最终门钟铃响起,X才得以离开房间。
母亲偕友报案并上门与被告纠缠间遇袭
当日X的母亲Y及母亲男友Z收到电话后,感到可疑及担心X安危,两人立即前往X的住所及在路上报警。两人按下门钟后,X前来应门,而被告则已拿回鎅刀及躲在门后。Y和Z入屋后,质问被告是谁,被告自称X的朋友。两人尝试控制被告,而X则抢走被告的鎅刀。
被告当时挣扎,他拉扯Y的头发、打她的头和踢她的小腿,被告又打Z的头和咬其肩膀。数分钟后,警方到场及控制被告。
被告被捕及警诫下承认想侵犯X,在警诫录影会面中,他称当日带同鎅刀外出,想找一个身材丰满的女性及强奸对方,他在菜巿场外看到X,受其吸引及后犯案。
案件编号:HCCC225/2025
法庭记者:王仁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