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宏盛阁八旬业主患认知障碍症 委任资产代理人需时 家属盼尽快拣楼安置
更新时间:12:12 2026-05-27 HKT
发布时间:12:12 2026-05-27 HKT
发布时间:12:12 2026-05-27 HKT
大埔宏福苑火灾发生半年,政府早前向业主发出「接受收购建议信件」,须于8月31日或之前回复是否同意出售业权。有八旬宏盛阁业主因患有认知障碍症无法签署文件,其家属需申请委任资产代理人,而办理法庭手续亦需时甚久,担忧错过拣选合适安置单位的机会,期望当局能体恤处境并酌情延长收购限期。
单位属「长命契」 母亲患有认知障无法签文件
梁先生表示,位于宏盛阁高层单位由父母以长命契形式共同拥有,由于父亲已经离世,而年近八旬的母亲患有认知障碍症(老人痴呆),无法签署任何法律文件。他指,家人目前正向法庭申请委任资产代理人,惟相关法律程序繁复且需时甚久,法庭排期亦难以在短时间内完成。
忧错失合适单位
梁先生坦言非常焦虑,指拣楼程序属先到先得,越迟拣选安置单位便越少,担心合适单位会被其他申请者拣走。他称既想尽快可以安置好母亲,但又「唔可以叫法庭快啲」,强调并非不愿意拣楼,而是受其他客观条件限制,「非不为也,实不能也」,期望当局能体恤他们处境,提供弹性处理空间或延长收购限期,让他们在完成法律程序后,仍能保留现时的拣楼权利。
盼尽快安置年迈母亲
梁先生感叹,自幼在宏福苑长大,对一切充满回忆。虽对社区变迁感到无奈,但「无咗就无咗,唔能够企喺原址望住方向唔变」,唯一盼望是尽快妥善处理手续,为年老患病母亲寻找一个长远而稳定的适切居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