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乘客物品多拒载罪成 的士司机上诉指手提行李数量超出规定 官:买得多嘢先搭的士
更新时间:18:42 2026-05-21 HKT
发布时间:18:42 2026-05-21 HK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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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乘客与外佣前年10月在西贡打算乘搭市区的士前往清水湾住所,由于随行物品过多,遭的士司机多番质问何不乘搭「绿的」或客货车,司机更猛力关上车尾箱称「上咗我都唔车你」。57岁的士司机经审讯后被裁定拒载罪成,罚款1200元。的士司机今于高院上诉指事主携带10件物品,超出条例中「个人手提行李」之规定。暂委法官张洁宜反驳日常生活中「买得多嘢先要搭的士」,否则大可以乘搭巴士港铁,终押后裁决。
57岁被告胡建祥被票控一项「的士拒绝租用」罪,被控于2024年10月13日下午5时47分于西贡福民路的士站内,身为的士司机,无合理辩解而故意拒绝接受胡姓租用人的租用。
官质疑原审无争议事主携物品数量
事主尝试将行李放上的士时,被告称「你唔好夹硬上我架车,上咗我都唔车你」,三度要求事主「你应该叫货van,你太多嘢」,显示事主行李多被告拒载。上诉方争议根据《道路交通(公共服务车辆)规例》第41条,的士不得运载个人手提行李以外的货物,然而事主携带10件物品,违反「个人手提行李」之规定,被告有权拒载。张官质疑被告原审时从没有提出上述争议,令原审裁判官无从考虑。上诉方回应指本案涉及法例的正确诠释,若法庭未能正确诠释的话对被告不公,亦对广大的士司机不公。
上诉方解释拒载有合理辩解
张官认为法庭难以断定何谓手提行李,上诉方认为可以用常识理解。张官反问若2包米属手提行李,3包4包甚至10包又如何。张官直言若用常识理解,日常生活中「买得多嘢先要搭的士」,否则大可以乘搭巴士港铁,法庭裁决若依上诉方之言,岂不是吁人购物时多乘客货车,不要乘坐的士。上诉方再解释本案旨在指出被告拒载有合理辩解,正如条例规定司机若对花粉过敏,有权拒绝接载带着花盆的乘客。张官再质疑的士司机岂不是权力大到变相可以拒绝乘客携带任何物品上车。
案件编号:HCMA381/2025
本报记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