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龙小队案|律政司申充公3人逾67万众筹款项获批
更新时间:15:01 2026-05-18 HKT
发布时间:15:01 2026-05-18 HK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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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8日「民阵」游行中串谋设置炸弹袭警案,「屠龙小队」队长黄振强及炸弹制造者吴智鸿,前年分别被判入狱13年6个月及23年10个月,负责处理众筹资金的刘佩凝则罪脱。律政司今向高等法院申请充公3人众筹款项共逾 67.4万元,指明款项均用作支援2019年12月8日恐布活动,即使刘佩凝无罪释放,但她也曾承认众筹角色。法官张慧玲听罢陈词遂批准申请,颁下充公令充公众筹款项$674,860,将择日颁布书面判词。
屠龙小队案9人罪成刘佩凝罪脱
屠龙小队和无名组织等涉策划2019年用枪械及炸弹杀警,律政司首引《反恐条例》检控14人,其中9人罪成,最重判囚23年10个月,刘佩凝则罪脱。律政司今向高等法院申请充公令,充公黄振强、吴智鸿及刘佩凝所涉众筹款项共$674,860。

「屠龙小队」队长黄振强。
刘佩凝Telegram中认负责众筹
黄振强、吴智鸿及刘佩凝3人缺席聆讯亦没有律师代表,律政司由资深大律师陈浩淇及大律师何卓衡代表。律政司一方陈词指,「屠龙小队」队长黄振强及炸弹制造者吴智鸿是两个激进组织的领袖,策划在2019年12月8日进行「杀警计划」。刘佩凝在Telegram讯息中承认负责众筹,并有大量小额存款汇入其帐户,用作支援当日的「杀警计划」。
罪脱不影响充公令申请
律政司指,刘佩凝在Telegram讯息向他人表示「无人知我系屠龙 」、「只知道我系admin(管理员),唔知我系后勤」等。即使刘佩凝最终罪脱,但不影响充公令的申请。法官张慧玲提到,除银行存款外,另有现金 4.29万元,律政司申请充公众筹款项合共$674,860,张官听毕律政司陈词后批准申请,下令充公众筹款项$674,860,将择日颁布书面判词。
案件编号:HCMP2021/2025
法庭记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