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院半月遭包租公入屋清场? 业主解释清垃圾愿赔$200 陆伟雄:已构成爆窃罪

更新时间:17:07 2026-05-13 HKT
发布时间:17:07 2026-05-13 HKT

有网民近日在网上发文,指控业主趁其留院,擅自用后备锁匙进入租住房间,并将个人物品清走,最终物品被弃于路边失窃。事主在网上发文,公开WhatsApp对话截图及录音,显示业主承认曾入房,但先后以「担心出事」、「好心清理垃圾」等理由辩解,更否认偷窃,声称愿赔偿200元。该业主大打「悲情牌」,甚至扬言「我几十岁死又何妨」,同时强调双方没有书面租约,自称有权收房。事件引发网民热议,更呼吁事主向税务局举报业主涉嫌逃税。

事主称留院期间失窃 业主:担心你出事先入房

根据事主帖文,她因患癌住院,但其包租公趁她留院半个月期间,擅自使用后备锁匙进入其租住的房间,并将其个人物品清走。从她上传的WhatsApp对话截图可见,业主承认曾进入其房间,辩称「是因为两星期联络不到你,楼下看更说成个月没见过你,我担心出了什么事,才入你房收拾东西,打算收房」。另外,事主引述业主辩称,自己并非偷窃,只是将其物品搬到路边,最终物品被人偷走,并声称愿意赔偿200元。

业主录音打悲情牌:我几十岁死又何妨呢

在事主其后上传的录音中,业主说法却有所不同,他语气激动,否认偷窃,反指事主「屈佢」,「我从来冇偷过你啲嘢,你唔好屈我」。他辩称,因事主「失踪」十多日,担心其安危才上门查看,发现房门没有上锁。他又改口称,因见「成间屋都系垃圾」,只是「好心」帮忙清理,「我只系帮你执啲垃圾咋」。

该名男子在录音中不断打「悲情牌」,反问事主「你点解样样都要逼死我先安乐呢」、「我都几十岁啦,死又何妨呢」。他质疑事主的物品价值,指「炒埋都买唔到二百蚊」,又强调双方并无租约,「我系有权收晒你啲嘢掉出去,大佬你无交租,而且呢度无租约」。

网民质疑业主逃税 吁事主向税务局举报

帖文引起网民激烈讨论,不少人为事主抱不平,并指出事件中业主或已触犯多项法例。有网民分析,即使没有签订书面租约,但只要有租金支付证明,已构成事实上的租赁关系,业主无权擅自进入单位,其行为已可能构成盗窃。更有网民指出,业主坚持不签租约,很可能是为了逃避打厘印及物业税,建议事主向税务局举报。网民普遍认为,在此情况下,事主应立即报警,并透过法律途径追究到底。

大律师陆伟雄。
大律师陆伟雄。

陆伟雄:口头租约同具法律效力

大律师陆伟雄接受《星岛头条》访问时表示,业主行为已构成「入屋犯法罪」,即俗称的「爆窃罪」,业主作为侵入者,进入单位后再取走财物,两项行为结合,已构成爆窃。陆伟雄强调,只要租赁关系存在,无论租客有否欠租,业主都不能在未经租客同意下擅自进入单位。「就算我冇交租,你也应该用正常的手法,包括去土地审裁处申请追租程序,你唔能够私底下贸然去进入人哋单位」。他直言,事主因入院而未能交租,是更强而有力的理由,在此情况下,业主的行为在法律上「没有抗辩理由」。

针对业主以「没有书面租约」作辩解,陆伟雄明确指出,这并不能成为其行为的借口。他解释,法律上除了白纸黑字的书面租约外,还存在「口头租约」,甚至可凭双方的行为,如定时交租和接受租金,来断定租约关系的存在,「无一个书面租约,证据就无咁强,但系我哋唔能够否认,佢系真系有个租约存在喺度」。

至于网民指业主不签订租约,或是为逃避打厘印及物业税,陆伟雄澄清相关行为并无违法,「背后可以有好多原因,有时候我地中国人都会讲个信字,有个口头协议其实都足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