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湾区数据跨境流动︱数字办称两地已建通报机制 若资料外泄会即时知会当事人
发布时间:16:39 2026-05-11 HKT
立法会资讯科技及广播事务委员会今日(11日)讨论有关促进粤港澳大湾区数据跨境流动的工作。有议员关注,市民如有资料在内地泄漏,政府会否有通报机制, 让当事人知道事情。数字政策办公室署理数字政策专员张宜伟指,两地已建立通报机制,任何一方收到对方通报后,会即时知会受资料泄漏影响的香港市民。
劳联林振升指,根据《大湾区标准合同》,有部分香港市民的资料,可能透过合同转移给内地的相关机构,问如果内地机构出现黑客入侵,港人资料在内地泄漏,政府会否有通报机制。张宜伟表示,两地已建立通报机制,任何一方收到对方通报后,会即时知会受影响人士。
环联信用评级缺官方认可对照表
工业界(第一)黄永威指,香港环联提供的信用评级主要基于财务还款纪录,而内地已转向结合税务、公积金、水电费等大数据征信模式。他指即使内地银行取得香港企业的征信报告,由于缺乏官方认可的对照表,往往只可以将这些报告视为手工参考资料,无法直接套入自动化审批流程,技术标准不统一,导致信誉良好的本港厂商在出海布局智能生产线时,内地银行难以量度其信用风险,因而被要求支付风险溢价利率或提供额外物业抵押,对推动新质生产力的轻资产科创工业极为不利。
他建议由金管局与人民银行授权,制定一套将香港评级对标内地分值的行业参考标准,降低银行成本,真正实现融资层面的「一网通办」。创新科技及工业局副局长张曼莉表示,现行「大湾区标准合同」主要针对个人数据,未来会积极考虑扩展至行业数据等范畴。至于两地银行体系的数据内容与规范如何进一步统一或对标,局方已听到相关建议,将会转交财库局研究。
委员会副主席、选委界黄锦辉指,文件提到学术合作、跨国生产制造等活动中所产生的收集数据,只要不涉及个人讯息或重要数据,即可豁免申请数据出境安全的评估,而企业对「重要数据」的定义感到模糊,为求稳妥仍将数据提交政府评估,造成「事倍功半」甚至「弄巧反拙」。他关注政府如何协助企业理解何谓「重要数据」,会否提供指引或负面清单?
张宜伟表示,国家对涉及国家安全或重大公众利益的重要数据设有跨境流动限制,当局会持续跟进国家政策,并指出内地《促进及规范数据跨境流动规定》已于2024年3月22日公布,放宽了特定场景下的数据,例如跨境购物、跨境支付、跨境开户、机票酒店预订等,均毋须备案。
记者:黄子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