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机场偷行李箱 小贩管理主任警诫下称:一时唔小心拎错 官指存心偷窃判囚7个月
发布时间:12:33 2026-05-07 HKT
42岁男小贩管理主任承认去年7月,作为导游带研习团回港,取回自己行李后「一时唔小心」走到另一条行李带偷窃他人行李箱。被捕后警诫下他表示发现无法打开行李箱,便到垃圾房丢弃。小贩管理主任今于西九龙裁判法院承认盗窃罪,即场赔偿逾1.5万元后,被判囚7个月。裁判官施祖尧指,机场盗窃比一般盗窃严重,尤其本案行李箱内有手提电脑,当中的私隐资料价值更高。
官:刻意走到另一行李输送带存心偷窃行李箱
施官引用案例指,机场盗窃影响香港作为旅游城市的声誉,加上行李箱内有重要文件、证件及财物等,对受害人造成重大不便,判刑一般以12至15个月为起点。施官强调,本案的行李箱内有手提电脑,当中或有相片、证件电子档等个人资料,私隐失窃远比数万元的物质价值严重。施官续指被告刻意走到另一行李带,存心偷窃整个行李箱,案情严重且涉案财物价值高,无特别因素可判缓刑。施官终以12个月为起点,念及认罪扣减及被告已赔偿后,判处入狱7个月。
求情称被告说不出当时「谂紧乜」惟犯案不符性格
辩方大律师马慧贤求情指,被告入职食环署约15年,获批准额外工作,多年来都有担任游学团领队;被告亦时常参与义工服务。辩方呈上被告至少25位同事的求情信,均对被告有很高评价,形容他有诚信及乐于帮忙。辩方提及目前未知纪律聆讯结果,但被告遭革职的风险高。辩方力陈被告有稳定的关系和工作,他「讲唔到自己当时谂紧乜」,事后感非常后悔,惟已被闭路电视拍摄,无法逃避只好丢掉行李箱。辩方又指被告无试图撬开行李箱,犯案不符合他的性格;旅游公司愿继续雇用被告,他亦获同事的支持。辩方表示被告认罪及作出完全赔偿,本案使他的亲友失望兼可能失去工作,冀法庭考虑判处社会服务令或缓刑。
被告认偷窃内有手提电脑、衣物等行李箱总值逾3.3万
被告李国政,被控于2025年7月6日,在大屿山赤𫚭角香港国际机场一号客运大楼第五层(禁区)行李带13号偷窃,一个28吋卡其色行李箱、手提电脑、二十件衬衫、一些文具及护肤品,总共价值港币$33,500元。
男事主于案发当日晚上从首尔返港,他在首尔机场检查过行李箱,内有上述涉案物品。抵港后事主在13号行李带等待约半小时,仍未见自己的行李,遂到询问处查询得知行李已经放上行李带,事主其后报警。
CCTV揭领走两行李箱 警诫下称「一时唔小心拎错」
警方查看闭路电视发现,被告同日从外地返港,他在17号行李带拿取自己的26吋灰色行李箱后,再走到相隔4条行李带的13号行李带,拿走事主的行李箱后离开。被告在拘捕及警诫下,称「我一时唔小心拎错其他人𠮶喼,我知系我嘅失误」;被告续在警诫录影会面表示,回家发现无法打开事主的行李箱,之后拿到垃圾房丢弃。进一步调查发现,被告是公务员,获批准担任导游的额外工作,当日带研习团从中国青岛返港,他只有一件行李。
案件编号:WKCC5417/2025
法庭记者:雷璟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