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交53万赎金救禁锢KK园儿子 上门收款友人判监32个月 官斥利用事主爱子心切犯案令人不耻
发布时间:15:51 2026-05-04 HKT
青年前年向母亲表示外出工作后离港,不久便致电向母亲声称遭禁锢在泰国「KK园区」,要求母亲与自己的友人联络并交出金钱,母亲遂向友人交出约50万港元,随后青年安全回港,经警方调查后拘捕友人,友人在警诫下表示为5千元报酬前去收取款项。友人早前承认串谋诈骗罪,暂委法官余俊翔今在区域法院判刑时斥,被告与同伙利用事主爱子心切犯案,实在令人不耻,被告得知青年被禁锢在园区后,更骗取青年母亲的款项,明显是落井下石及趁火打劫,终判处监禁32个月。
求情指若非事主儿子积极参与不会成事
余官引述辩方求情,被告案发时年仅23岁,任职搬运散工,当时其女友怀孕,被告收入不稳,在财政压力下犯案,为了5千元报酬而前去收款。辩方提及,被告与同伙利用事主爱子心切犯案,惟此案有别于一般电骗案,被告认识事主的儿子,并非随机骗款,亦没有连续欺诈,被告不是主谋,只属支援的角色。辩方更指,若非事主的儿子积极参与,事主根本不会被骗,而游说事主交出骗款的是其儿子及Ken,并非只有被告涉案,被告并不知道其儿子是否确实被禁锢在园区。
被告上门博取事主信任前赴泰国赎人
余官判刑时指,法庭不须裁定事主的儿子是否确实被禁锢在园区,亦不会接纳事主的儿子有份参与本案。被告与同伙利用事主爱子心切犯案,其行为令人不耻,惟接纳本案属单一事件,涉及特定受害人。余官直指,整体案情严重,事主在短短数日内失款约53万元,金额甚大,而被告无法向事主赔偿款项。余官提及,被告在前年6月24日到访事主单位,讹称自己是「Ken」,并在事主面前与另一人通话,要求对方营救事主的儿子,企图博取事主的信任,被告更在事主交出款项后,向事主表示会前往泰国接回其儿子。
被告角色举足轻重并在同类案件保释期内再犯案
余官直言,被告的角色举足轻重,被告在警诫下指曾获「Ken」告知事主的儿子被禁锢在园区,惟被告却在这认知下骗取事主款项,其举动属落井下石、趁火打劫。余官考虑,被告已有6次定罪纪录,包括非礼、与年龄在13岁以下的女童性交及以欺骗手段取得财产罪等。余官表示,被告在同类案件的保释期间犯下本案,下令加刑3个月,终判处被告入狱32个月。
23岁被告梁子轩,无业,被控串谋诈骗罪。控罪指,被告于2024年6月24日至7月1日期间(包括首尾两日)在香港,与其他身分不详的人一同串谋诈骗陈丽香,即不诚实地虚假地表示被告及/或其他身分不详的人会交付港币共33万元及2.5万泰达币(一种加密货币),以使赖伟乐获释返回香港,从而诱使陈丽香交出上述款项。
案件编号:DCCC592/2025
法庭记者:黄巧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