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升校长前审查揭于侵权案虚报求情 高级教育主任获判缓刑18个月

更新时间:15:45 2026-04-28 HKT
发布时间:15:45 2026-04-28 HKT

五旬高级教育主任于2011年一宗管有及分发侵犯版权复制品案件中,认罪求情时称任职补习老师,但他实际是教育主任及在中学任教。前年教育局考虑擢升他为校长,审查期间揭发本案。该教育主任早前承认一项作出倾向并意图妨害司法公正的作为罪。署理主任裁判官钟明新今于观塘裁判法院判刑指,本案不涉贿赂舞弊,或陷害无辜者,接纳被告一时冲动而单独犯案。念及被告背景良好,事隔多年他已展开更生,钟官终判处入狱5个月,缓刑18个月。

被告赵国声、报称高级教育主任,被控于2011年8月10日在香港观塘裁判法院意图妨害司法公正而作出一连串有妨害司法公正倾向的作为,即他在案件KTCC4144/2011作求情陈词时作出虚假陈述。

案情透露,被告当年在上述案件中被控管有及分发侵犯版权复制品罪,他在总裁判官苏惠德席前认罪,亲自求情时报称任职私人补习老师,月入约2万至3万元,并有一名3岁子女;但被告实质当时任职教育主任及在一间中学任教,月入约6万元,而其女儿约1岁。教育局于2024年考虑晋升被告为校长时,对他进行背景调查,并发现他于上述案件的说法与事实有出入。

案件编号:KTCC2034/2025
法庭记者:雷璟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