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角保母车5死车祸|事隔8年死因庭裁定5人死于意外 官建议运输署尽早讨论修例
发布时间:10:58 2026-04-28 HKT
北角2018年12月发生致命车祸,一名校巴司机疑未拉好手掣便下车,令校巴从长康街斜路失控溜前铲上行人路,造成5死2伤。司机翌年承认传票罪,2022年再被控危驾致死等罪,辩方质疑一罪两审,区域法院法官谢沈智慧去年裁定永久搁置聆讯。死因庭于2022年召开研讯,律政司一再要求押后裁决,直至今日死因庭终裁定5人死于意外。死因裁判官何俊尧指由于司机当刻并非驾驶车辆,而未能以更重控罪起诉,反映法例存在漏洞,建议运输署尽早与相关部门讨论修例。何官另指本案今「告一段落」,望家属早日释怀。
司机当刻未在车上驾驶只能控以较轻微传票罪
3男2女死者分别为89岁印尼华侨男子YIP WILLY、77岁男子杨文根、80岁女子何玉珍、83岁男子梁洪及70岁女子陈瑞意。事发于2018年12月10日下午1时54分,一辆车牌为HG365的校巴于北角长康街、英皇道及熙和街发生交通车祸,造成多人伤亡。何玉珍当场证实死亡;杨文根、梁洪及陈瑞意送院抢救后,同日不治;YIP送院时危殆,留院约1个月后离世。
何官裁定导致5名死者死亡的事件为2018年12月10日下午约1时54分,司机吴耀宗停泊校巴时未有拉妥手掣,导致校巴沿长康街俯冲,横跨英皇道,撞倒并辗过5名死者;何官终裁定5人均「死于意外」。
何官就本案作建议时,引述时任港岛交通部道路安全主任梁国熙的供词,指从2006年至研讯当年共有6宗同类事故导致人命伤亡,现有法例有更严重的控罪,如危险驾驶引致他人死亡等。惟由于司机当刻并未驾驶车辆,故只能控以较轻微的「没有固定汽车制动器材离开车辆」传票罪,最高仅罚款2千元。梁同意阻吓性不足,法例存在真空,需讨论修例。
死因官建议政府修例反映严重性并警惕驾驶者
何官同意法例有漏洞,不能反映同类事件的严重性,使司机付出相应代价,以及未能警惕其他驾驶者在斜路须稳妥停泊。因此何官向运输署作出建议,首先须就斜路上泊车加强教育及宣传,以防同类事件再发生;另建议署方就法例的不足,尽早与警务处及律政司展开修例的讨论,以反映严重性及警惕其他驾驶者。
何官最后对在场家属表示,本案经历押后、律政司检控等,希望裁决使他们对亲人的死有更多了解,可以早日释怀,案件于今日完结。
有死者家属今列席研讯,包括死者YIP WILLY(叶庆华)儿子叶忠贤、死者梁洪女儿梁曦文,及死者何玉珍儿子严海志。
家属埋怨政府无整治「裁决唔到司机」祈尽快修例
梁曦文于庭外形容多年后才裁决是离谱,「但只可以怪政府,几十年无调整(法例)」,「你都预咗政府做嘢系咁」。她又谓死因裁决「裁决唔到司机,就等上天判啦,因为始终五条人命。你话公唔公道,系唔公道,但系无办法。」,只庆幸父亲当日身亡未有受苦。
就著裁判官作出的建议,梁直言事隔多年,「6年有无检讨过案例,有无加重刑罚,我哋唔知」,但她相信警务处「有做紧嘢」。梁提到警方曾以危驾致死等罪起诉司机吴耀宗,惟因没有新证据而未能继续。梁另表示有经律师向司机吴耀宗一方索偿,最终获赔70万元。她希望日后真的会修例,「对其他人都公平啲」。
案件编号:CCDI-273/2019(DK)、CCDI-102/2019(ST)、CCDI-1076/2018(ST)、CCDI-1068/2018(ST)、CCDI-1078/2018(ST)
法庭记者:雷璟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