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教师涉诱15岁男学生上门互相手淫 官指男生证供前后矛盾有疑点 裁定教师3罪罪脱

更新时间:13:06 2026-04-23 HKT
发布时间:13:06 2026-04-23 HKT

三旬中学男教师前年三度邀请15岁男学生到其大埔住所,期间涉嫌抚摸男学生及互相手淫,男学生母亲揭发事件后报警处理。男教师否认3项向年龄在16岁以下的儿童作出猥亵行为罪受审,区域法院暂委法官黄士翔今裁决时指,案件主要依赖事主证供,事主与被告关系非常复杂,但事主在录影会面及庭上证供有所出入,即使事主说法可能属实,但控方也未能在毫无合理疑点下证明被告犯罪,遂裁定被告3罪罪脱。

男生证供前后矛盾有疑点

黄官裁决时指,本案主要依赖男学生的证供,男学生指身为中学老师的被告单独邀请他上门过夜两次,但黄官谓不明白为何学生要在老师家中过夜,而男学生当时住在儿童之家宿舍,看不到一名合资格的老师为何要邀请学生到其家中过夜。而且男学生的证供很多前后矛盾或对错争拗,故认为控方举证未达致毫无合理疑点,裁定被告3罪不成立。

男被告L.Y.T.报称为中学男教师,任教资讯科技及创客学会,他否认3项向年龄在16岁以下的儿童作出猥亵行为罪受审。控方开案陈词指,15岁男学生案发时居于马鞍山儿童之家,假日时可以回家,但院舍未有确认其行踪。前年9月某日,被告邀约男学生到其住所,期间为男学生戴上眼罩、抚摸下体、拍打臀部,继而手淫,惟男学生没有勃起。

控方案情指男生不懂拒绝下与被告互相手淫

被告翌月两度邀约男学生上门,两人均互相手淫直至射精,男学生事后感到被侵犯及徬徨无助,返家时情绪崩溃大哭,母亲追问下揭发事件,其后报警处理。被告翌月被捕。男学生在录影会面中交代,两人一直以Instagram即焚相片联络,形容两人关系「有纠纷」,并坦言关系「过咗界,唔系普通师生同朋友」。

男学生忆述案发前他曾拒绝到被告家留宿,但被告游说「一次半次」,男学生最终答应。男学生案发时感到不适,甚至在被告帮他手淫时最初也无法勃起,令他感到慌张及不知所措。他坦言被告学业上「帮咗我好多嘢」,心存感激,故即使他不喜欢手淫,也「唔知点去拒绝,唔知拒绝有冇后果」。

案件编号:DCCC559/2025
法庭记者:刘晓曦